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我院2018年将按照“单独测方式、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原则开展对口招生测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8〕3号)文件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3829
(三)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邮编:530226)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制:三年制
(七)毕业颁证:在校期间完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条件凡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毕业生或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均可申报我院对口招生。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3月10日—4月12日
2、申报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网址为
(三)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于2018年4月27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②中职阶段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③中职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
三、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对口招生考试成绩由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一)考点设置:
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院内主考点及各市县部分中学多个考点组成,具体考点设置,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二)考试安排:
1、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4月14、15、2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考试依各考点具体人数滚动式安排,每场30分钟。
2、综合文化测试时间:2018年4月14、15、21、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录取办法
(一)按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中职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优先录取,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三)认可区招生考试院公示的《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加公分。国家和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学院5月21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一)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
1.表演艺术系7500元-9000元/学年
2.艺术工程系7500元/学年
3.经济管理系7000-8000元/学年
住宿费:
1、女生5-6人间(1200元/年) 2、男生5-6人间(1200元/年)
六、资助学生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凡符合基本条件,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提供近百个勤工助学岗位,让学有余力的同学积极参与到学院发展和建设中来,同时也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七、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0771—4892986 5600381 5600160 4951555
传真:0771—4892829
八、附则
(一)本章程于2018年2月28日由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章程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为准。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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