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的全日制优秀普通本科新生。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取得学籍以后评定和颁发,并一次性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二条 根据广西区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与其他省市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区别,本科新生奖学金分为区内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广西区内新生)和区外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广西区外新生)。
奖励等级均以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为唯一评定依据。
第三条 奖励等级及条件
(一)区内奖学金
奖励等级 | 条件 | 金额 |
特等奖 | 高考成绩居我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录取新生的第1名(贫困专项计划批列入本科第一批) | 20000元/人(本科第一批) 10000元/人(本科第二批) |
一等奖 | 按各专业新生人数的前1%发放 | 3000元/人 |
二等奖 | 按各专业新生人数的前2%发放 | 1500元/人 |
三等奖 | 按各专业新生人数的前3%发放 | 500元/人 |
(二)区外奖学金
奖励等级 | 条件 | 金额 |
特等奖 | 高考成绩在当地省份位次在800名以内 | 20000元/人 |
优秀新生奖 | 按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录取新生人数的前10%发放 | 500元/人 |
第四条 符合多项申请资格者,奖项不可兼得,取高奖项。
第五条免费医学定向生、预科生、港澳台学生不参与奖励。
第六条 新生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为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原标题:2018年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