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5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内容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跨院系组建团队,在我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学生。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鼓励教学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突出、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参与指导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在项目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指导,鼓励聘请企业导师依托大创项目指导学生进行创业训练和实践。
3.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4.重点支持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对前期研究成果获得过学院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明确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申请材料中必须有详细的产品或服务介绍,若为产品类成果,需提供实物或清晰、全面的图片。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过程情况是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后,必须进行详细的创业过程记录,所有创业实践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包括图片、教师指导日志、调查问卷、调研报告、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记录、合作协议等)都是项目检查和验收的必备材料。
6.已获其他类别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不得申报大创项目。
三、申报评审流程
各系由系主任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协调、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成果鉴定等日常工作,评审步骤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学生)提出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指导教师和系部审阅并签署意见。
(二)各系组织评委对本系的申请项目进行差额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
各系在4月10日前完成本系的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确定推荐至学院的训练计划项目,各系推荐至学院评审的项目数至少要达到各系推荐至区级项目数的下限,具体数额见《项目推荐数额》(附件2)。推荐项目按照系部评审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后,填写电子版《项目一览表》(附件3)、《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4)和《项目参与学生信息表》(附件5),和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系部统一报送至行政楼五楼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公室。
(三)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评委专家对各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另行通知进行项目网络申报工作,并推荐至自治区。
四、联系方式
请各系部的大创项目联络人(各系自主安排1-2名)和项目负责人,及时加入“师园大创项目”群(群号:,入群后请以“系+姓名”的格式命名群名片)。
未尽事宜,请联系行政楼五楼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scxy2018@***。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推荐数额
3.项目一览表
4.项目指导教师一览表
5.项目参与学生信息表
6.2017年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18 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