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是教育部、住建部确定的“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同类院校榜首,连续12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目前学校占地面积708亩,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5000人。
院校代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 13138
学校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 33号
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
二、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学校2018年对口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3日-4月8日24: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申报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2日- 14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五、综合测试
(一)入场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4月14日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交到所在考点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三)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14:30-16:00。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考 区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负责院校 |
考场数 |
|
南宁市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50 |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00 |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鹏飞路15号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54 |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88 |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西校区) |
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东校区) |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1 |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73 |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
南宁市安吉大道西一路15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秀灵路37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00 |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南宁市东葛路117号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29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42 |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桃源校区) |
南宁市桃源路37号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7 |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68 |
||
南宁学院 |
邕宁区龙亭路8号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 |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塘校区) |
南宁市三塘镇四塘社区四塘街4号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南宁市考生数小计 |
845考场,25350人 |
||||
横县 |
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 |
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50 |
|
柳州市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社湾路28号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74 |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君武路168号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12 |
||
桂林市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75 |
|
梧州市 |
梧州职业学院 |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
梧州职业学院 |
50 |
|
北海市 |
北海职业学院 |
北海市西藏南路 |
北海职业学院 |
54 |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防城中学 |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5 |
|
钦州市 |
钦州市第三中学 |
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50 |
|
灵山县 |
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 |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
50 |
||
贵港市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 |
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0 |
|
桂平市 |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49 |
|
玉林市 |
玉林实验中学 |
玉林市大北路672号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9 |
|
北流市 |
北流市第九中学 |
北流市教育路107号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50 |
|
博白县 |
博白县实验中学 |
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80 |
|
百色市 |
百色职业学院 |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
百色职业学院 |
60 |
|
贺州市 |
贺州市高级中学 |
贺州市桃园南路66号 |
桂林旅游学院 |
80 |
|
河池市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
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45 |
|
宜州市 |
宜州山谷高级中学 |
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55 |
|
来宾市 |
来宾第一中学 |
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38号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40 |
|
崇左市 |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
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 |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
25 |
|
其他地区考生数小计 |
1153考场,34590人 |
||||
(合计:36考点,1998考场,59940人) |
|||||
考 区 |
考点 |
考点地址 |
负责院校 |
考场数 |
南宁市 |
广西华侨学校 |
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60 |
广西工商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7号(南门)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0 |
|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南宁市五一路旱塘岭1号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物资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5号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27 |
|
南宁市三十五中 |
南宁市科园大道16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
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35 |
|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
南宁市竹溪大道28号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
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1 |
|
南宁市第十中学 |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西二里10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8 |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3 |
|
南宁学院 |
邕宁区龙亭路8号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0 |
|
柳州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塘校区 |
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44 |
(合计:13考点,488考场,14640人) |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
(二)加分项目
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分;获得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0分、5分。
4.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5.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6.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4”、“5”、“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七、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一)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至5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资格。
(二)2016年已备案我校“2+3”五年制中高职直升班的学生,如需保留我校直升资格的,在填报院校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院校代码:13138),第一专业志愿必须按2016年“2+3”备案时的对应专业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直升我校“2+3”直升资格。
(三)2016年已备案我校“2+3”五年制中高职直升班的学生,如申报参加对口中职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直升我校“2+3”直升资格。如参加了中职对口考试且填报有我校志愿的,我校将按中职对口考试分数进行投档录取,不再按“2+3”直升来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4日- 15日
(二)录取原则
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录取要求: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6日10:00-17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7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监督工作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十、重要提示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十二、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约为6500—8500元/年/生;住宿费约为1200—1600元/年/生;教材费按实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高可贷8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
6.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代偿):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
7.勤工助学:月均360元/人;
(1-7项为国家高校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请查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9.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2000元/年/人(需提供中职学历证明材料);
10.学校奖学金(高1000元/年/人);
十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五、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六、关于学生转专业,我校将遵循教育部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十七、本简章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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