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与缺额
学术学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名;侦查学,1名;企业管理,2名;旅游管理,3名;技术经济及管理,2名。
专业学位:法律(法学)反恐法务方向,13名;法律(非法学)12名。
二、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B区《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外国语为英语。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型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考生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具体要求
(一)学术学位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
2侦查学专业调剂考生,本科原则上应为公安学类本科专业(代码:0306)或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
(二)专业学位
1.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中调剂,且考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代码:0301]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应从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考生中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类[代码: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但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
四、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自4月10日8:00开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查阅考生调剂信息,对调入我校的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
3.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调剂信息”专栏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五、其他事宜
(一)为及时反馈受理结果,减少考生等待,考生填报志愿后,我校将调剂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二)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沟通服务,在“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线留言功能板块,我校会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集中统一答复。同时,我校也会通过电话解答考生咨询。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邮编:730070
E-mail:zfy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