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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政法学院第二批研究生复试须知

  2018年04月17日15:09  甘肃政法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须知第二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4月20日至22日。

4月20日上午8:30-下午16:30报到(第一教学楼1楼阶梯教室)。4月21日上午8:00-12:00体检;下午14:30-17:30专业课笔试。4月22日上午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素质面试与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表(第二批)》(学校官网下载或复试报到时现场领取)。

二、复试报到要求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用),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用)、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将以上证件(除一寸照片外)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报到处。

2.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党委填写。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加试等。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9分,口语21分。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组成。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状况;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70分。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会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加试

初试未考数学三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调剂考生须加试数学三。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数学三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评定

调剂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

四、复试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每位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体检费40元;加试数学三考生需另交纳加试报名考试费用3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直到完生专业计划。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学费为8000元。

2.助学金。录取考生均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职考生除外)、并可以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评优评奖,享受相应的奖励。

3.学业奖学金。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具体评定办法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八、信息公开和监督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试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将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招生专栏(通知公告专栏)公开。咨询电话:0931—7601383、7602158。

我校监察处为受理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投诉/申诉电话:0931-7602811。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复试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日期报到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成立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全程监督检查招生复试各环节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其他

1.考生可在火车站乘131路到培黎广场站下车,(或乘1路到西站)换乘快速公交(BRT)到甘肃政法学院站下车。 亦可从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到校(30元左右)。乘坐飞机的考生可乘坐机场大巴到安宁区金牛街口(亦可咨询机场大巴票务人员),然后步行至学校;也可乘坐城际动车到兰州西客站,再换乘BRT快速公交至甘肃政法学院站下车。

2.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原标题:2018年甘肃政法学院第二批研究生复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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