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甘招委发﹝2018﹞4 号文件精神,我院2018年单列部分专业招生计划,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 |
|
1 |
会计 |
12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2 |
物流管理 |
6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3 |
金融管理 |
6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4 |
电子商务 |
7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6 |
财务管理 |
4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7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25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8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5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9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0 |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 |
15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1 |
学前教育 |
14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6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3 |
工程造价 |
30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4 |
物流信息技术 |
18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1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7 |
3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合计 |
800 |
中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三、报名对象
已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全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4 月 11 日 8:00 至 4 月 16 日 18:00 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 或 http://art.***),根据网站提示申报我院,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学院网站下载),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2)《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学院网站下载)(本人亲笔签字);(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中职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每学期的学习成绩总表(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成绩专用章);(5)中职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高中生有特长或荣誉证书的提供相关复印件。
考生务必在4月16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达或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因纸质材料未按期送达影响录取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
学前教育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需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8:30—18:00
面试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族幼儿园(兰州市七里河区拱北沟40号)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1路、6路、31路、102路、137路在西湖公园站下即到;西客车站乘1路、31路、156路、50路、77路、102路到西湖公园站下即到。
六、录取程序
1.资格审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县(区)招办或所在学校审核资格;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审核资格。
2.就读学校推荐。考生须填写《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由就读学校审核推荐并盖章。
3.审核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以其所就读学校的学业水平成绩与综合素质及推荐意见为依据。中职学校毕业生,学院以其所就读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及所在学校的推荐意见为依据(学前教育专业还将加200分的面试成绩),审核录取。
4. 上报审核。4月17日学院按规定格式将预录取结果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5. 结果公示。2018年 4月 20日日前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公示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可凭考生号查询。
6. 上报备案。学院按规定格式将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7. 通知书发放时间。8月底统一发放。
七、新生待遇
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学院录取的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
八、工作日程
程序 |
时间 |
工作内容 |
报名 |
4月11日-4月16日 |
登录甘肃甘肃教育考试院网站申报,送达或邮寄纸质材料 |
学前教育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面试 |
4月15日 |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族幼儿园 |
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17日 |
报省考试院审核预录取考生,确定录取名单 |
公示录取结果 |
4月20日 |
在学院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
九、 学院指定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招生就业处(西门行政楼112室)
学院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人:李颖 邮政编码:730207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8258619
附件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综合评价评价方式和录取原则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综合评价评价方式和录取原则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具体详见下表;
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由学业水平(毕业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毕业学校提供)两方面来考核。学业水平考试中:A为100分、B为80分、C为60分、D为40分;若有县级及以上荣誉、资格证、竞赛奖等突出成绩者直接录取。
中职毕业生分两种类型:普通专业和面试专业。普通专业:成绩主要由文化基础(毕业学校提供)、职业技能(毕业学校提供)两方面进行考核。面试专业:1、学前教育专业的成绩主要由文化基础(100分,毕业学校提供)、职业技能(200分,毕业学校提供)、面试成绩(200分,录取学校提供)三方面进行考核;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成绩同普通专业,但要通过面试(不打分,身高体重、仪容仪表规范,无纹身或不良嗜好等)。
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市级技能竞赛一、二等奖者,直接予以录取(学前教育、会计专业必须是本专业领域的)。
在定专业时优先考虑相近专业的奖励、证书等。其中中职生在学前教育和会计专业的录取中原则上只录取原来该专业的学生,除非有特长或特殊原因。
综合评价成绩划分表
普通高中毕业生 (总分200分) |
学业水平 |
综合素质评价 |
100分 |
100分 |
|
中职毕业生 (普通专业) (总分300分) |
文化基础 |
职业技能评价 |
100分 |
200分 |
|
学前教育专业 (总分500分) |
音乐(声乐、器乐各占25分) |
美术(绘画作品、手工作品各占25分) |
形体(舞蹈、基本功各占25分) |
口语(诗歌朗诵、即兴演讲各占25分) |
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评定表(满分200分)
获奖级别及证书 |
得分 |
备注 |
获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 |
60分 |
技能竞赛和荣誉只取高项加分;其余项可累加,但以200分的满分为限。 |
获市级技能大赛优秀奖或县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 |
50分 |
|
获县级荣誉者 |
50分 |
|
获校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县级优秀奖者,或获校级荣誉者 |
40分 |
|
获得行业领域资格证、等级证者 |
50分 |
|
取得国家级的职业资格证 |
60分 |
温馨提示:报名表 和承诺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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