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桂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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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14:36 桂林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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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有关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
(五)报名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六)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 、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
105101--内科学 105102--儿科学
105104--神经病学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9--外科学 105110--妇产科学
105111--眼科学 105112--耳鼻咽喉科学
105113--肿瘤学 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6--麻醉学 105117--急诊医学
三、培养方式
(一)学制
学制:2-5年。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通过校内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收费标准
45,000元/人(入学第一年交18,000元,通过校内课程和统考、进入学位论文培养阶段再交27,000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课程设置
按我校同专业同类型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课程。
(四)学位授予
1、修完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经考核每门成绩合格;
2、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3、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前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与所申报的学位专业相应;
4、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学员必须同时达到以上4个条件后,同时达到《桂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文章发表条件,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具体组织工作按学校当年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统一安排进行。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确认,此次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网上报名方法
申请人登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报名(
)
(三)现场确认
1、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10日。
2、现场确认地点:桂林医学院弘德楼311办公室。
3、确认材料:
(1)申请人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2份、相片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2)正在规培的申请人,来我校资格审核前应先向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证明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提供,证明必须包括规范化培训者姓名、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培训专业等内容。
(3)提交本人学信网学历信息一份。
五、录取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联系电话: 0773-5893516 0773-5898939
联 系 人: 韦老师
原标题:2018年桂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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