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2018年我校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我校依照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工作简章。
一、院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824
办学类型:公 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专 科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信义校区)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甲山校区)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临桂校区)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3日- 4月8日24: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进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cn),从招生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申报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2日- 14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测试
(一)入场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4月14日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交到所在考点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取得广西2014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的考生可选择是否作答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如果作答的则取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或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高者;如不作答的则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考生必须作答基本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14:30-16:00。
(四)测试地点
我校除在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甲山校区)设置校内考点外,还在全区其他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可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各考点信息,并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
五、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六、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查询本人成绩。
七、填报志愿
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至5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八、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9日—11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对于档案投入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6日10:00-17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7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18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根据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送,请考生及时查询。
九、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日程安排
十一、联系方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电话:0773-3975046 3975000(传真)
十二、投诉受理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3-397504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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