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18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将务实培训、精准培训、分类培训与素能培训相结合,强化政治培训,突出能力培训,强调实战培训,制定2018年下半年培训计划如下。
一、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2.第2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政治部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3.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9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3、4期侦监业务实训班
每期学制12天。
培训主题:侦监业务技能提升。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3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侦监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20日。
第4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负责人;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2.第1期公诉业务证据审查与运用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证据审查与运用。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3.第1期出庭支持公诉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出庭支持公诉。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4.第2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5.第1期民行监督案件办理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民行监督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民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4日。
6.第1期检察教育培训高级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以及各分院教务或教研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
7.第1期教学计划项目化管理专题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4天。
培训主题:教学计划项目化管理。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专兼职教师和教务部、高级检察官培训部、国际交流与培训部全体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29日。
8.第5、6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培训主题:金融犯罪案件办理。
第5期
学制12天;培训人数:9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第6期
学制10天;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21日。
9.第1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扫黑除恶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0.第3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网络犯罪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1.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生态保护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2.第4期综合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综合行政能力提升。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办公室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13.第2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14.第2期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15.第4期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4日。
16.第1期民生领域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食品、药品、扶贫、环境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民生领域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4日。
17.第1期刑事执行检察新媒体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刑事执行检察新媒体宣传。
培训人数:160人。
培训对象:刑事执行检察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人员、编委会成员及各省市编辑,各省市执检部门新媒体宣传工作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4日―9月20日。
18.第1期全国省级院监察巡视机构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主题:监察、巡视干部履职能力提升。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监察、巡视机构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6日―9月20日。
19.第1期刑事执行检察重点业务专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刑事执行检察重点业务培训。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各省派驻检察室或从事巡回检察工作的基层执检干警。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20.第9、10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
第9期
学制12天;培训主题: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培训人数:100人;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第10期
学制10天;培训主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讲;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对象:基层院40岁以下从事未检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3日―11月22日。
21.第1期文件检验技术应用案例研讨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文件检验司法鉴定与技术性证据审查。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技术、公诉、民行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8日―11月3日。
22.第1期全国检察机关法律应用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检察改革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调研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1日。
23.第1期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培训班(自主调训100人)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检察业务分析研判。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案件管理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6日。
24.第3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
25.第4期控告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信访法治化。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控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
26.第1期技术性证据审查专题研修班
学制6天。
培训主题:技术性证据审查与鉴定人出庭质证。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检察技术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25日―11月30日。
27.第6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伊春教学基地。
培训时间:2018年8月7日―8月16日。
28.第2期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检察机关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党建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23日。
29.第1期暴恐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安全。
培训人数:115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23日。
30.第1期青年检察辅助人员法律素能提升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证据审查与法律文书制作。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从检年限5年以下的检察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高人民检察院北戴河办案中心。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1日―9月20日。
31.第1期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应用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功能介绍及操作应用。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各省级检察院执检部门从事信息化工作负责人1名、各省执检业务骨干、技术信息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19日。
32.第1期案件流程管理与态势分析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案件流程管理与态势分析。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案管部门从事案件流程管理与态势分析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1日。
33.第2期检察机关密码管理操作人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保密规定解读与密码操作管理。
培训人数:130人。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检察院新上岗密码管理操作人员。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8日。
34.第1、2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第1期
学制10天;培训主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与出庭技巧;培训人数:17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公益诉讼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培训时间:2018年12月4日―12月13日。
第2期
学制12天;培训主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培训人数:12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35.第3期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不服法律生效判决(裁定)案件办理与国家赔偿工作。
培训人数:17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控申部门从检年限8年以下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
培训时间:2019年1月8日―1月17日。
(三)专项人才培养
1.第3期检察文献应用与研究专题研修班
学制5天。
培训主题:检察文献应用与研究。
培训人数:66人。
培训对象:各省级院办公室或研究室主任1名,检察文献缴送联络人1名。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6日―9月20日。
(四)定向培训
1.重庆市检察机关师资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出庭支持公诉。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重庆市检察系统兼职检察教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4日―9月20日。
2.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实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出庭支持公诉。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及部分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13日―11月19日。
3.沈阳市检察机关控申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刑事申诉与国家赔偿。
培训人数:40人。
培训对象:沈阳市两级院控申部门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二、学员选派
(一)请各省级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学员:
1.培训地点为沙河校区的班次将学员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邮箱xy_jwc@***。
2.第6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第2期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第1期暴恐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青年检察辅助人员法律素能提升班、第6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0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应用培训班、第1期案件流程管理与态势分析专题研修班、第1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3期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的学员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邮箱zhouhongbo@***。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018年8月22日(周三)之前报送至xy_jwc@***: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第2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第3期检察文献应用与研究专题研修班。
(四)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018年7月23日(周一)之前报送至zhouhongbo@***:第6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第2期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第1期暴恐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青年检察辅助人员法律素能提升班。
(五)其他下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2018年9月3日(周一)之前报送。
(六)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曹馨元
联系电话:010-61719305,
传真号码:010-61731297
联系人:郑俏菁
联系电话:010-617193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010-68897097,
传真号码:010-88954823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