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18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坚持务实培训、精准培训、分类培训与素能培训相结合,实现强化政治培训、突出能力培训和强调实战培训相统一的指导思想下,现根据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8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一、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2.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综合素能培训班
学制12天。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综合部门中层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3.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中层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4.第1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政治部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1、2期侦监业务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7天。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2日。
第2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4日。
2.第1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3.第1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14日。
4.第1、2期公诉业务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9日。
第2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
5.第2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1日―6月6日。
6.第6期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民行监督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24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
7.第1期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
8.第3期综合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综合行政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
9.第1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10.第1期刑事错案防范与纠正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11.第2期电子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12.第1期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培训班 (自主调训50个培训名额)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案件管理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8日。
13.第1期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逮捕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监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14.第2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理论。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15.第3期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培训班(自主调训75个培训名额)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案件管理工作人员,高检院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9日。
16.第3期控告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控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处长、副处长)、业务骨干,分州市院承担控告检察教学任务的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11日―5月17日。
17.第1期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院检察长专题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派驻检察等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院检察长。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5月8日―5月17日。
18.第4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7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及基层院从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3日―3月22日。
19.第1期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从事毒品犯罪公诉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3月20日―3月29日。
20.第1期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党建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4月10日―4月19日。
21.第2期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控申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5月29日―6月7日。
22.第1期民行监督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3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19日。
(三)专项人才培养
1.第3期检察文献联络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66人。
培训对象:每个省级院研究室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1名,检察文献缴送联络人1名。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3日。
2.第4期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培训班
学制6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调研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9日―8月3日。
(四)西部培训
第69期“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工程”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50人。
培训对象:除新疆、西藏以外西部地区基层院刑检部门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6日。
(五)定向培训
1.沈阳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沈阳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5日。
2.山东省检察机关政治部(处)主任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山东省三级院政治部(处)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8日。
3.山东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者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山东省三级院教育培训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9日。
4.贵州省师资暨教育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贵州省检察机关兼职师资及教育培训部门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9日。
二、学员选派
(一)请各省级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学员:
1.培训地点为沙河校区的班次将学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邮箱xy_jwc@***。
2.第4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1期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专题研修班、第1期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第2期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民行监督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4期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培训班、第69期“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工程”培训班的学员登记表请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邮箱zhaoruisheng@***。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018年2月26日(周一)之前报送:
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综合素能培训班、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四)其他上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2018年3月5日(周一)之前报送。
(五)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曹馨元
联系电话:010-61719305,
传真号码:010-61731297
联系人:郑俏菁
联系电话:010-617193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010-68897097,
传真号码:010-88954823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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