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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2018年06月26日19:50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18年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邮政编码:5106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生在学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对口中职学校

中职对口专业

招生
计划

中职
学制

高职
学制

1

移动通信技术

610302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通信技术

091500

50

3年

2年

2

软件技术610205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软件与信息服务090800

50

3年

2年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090500

50

3年

2年

计算机应用

090100

3

市场营销

630701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市场营销121000

25

3年

2年

电子商务121100

4

市场营销

630701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市场营销121000

25

3年

2年

商品经营120700

6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市场营销121000

50

3年

2年

商务助理180300

第十二条考核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三条 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具备条件一的任一项,同时具备条件二方可进入我校就读。

条件一: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招生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1.移动通信技术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证书、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

2.软件技术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证书。

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模块(Dreamweaver平台)网页制作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微机安装调试与维修模块(IBM PC兼容机系列)微机系统维修员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局域网管理模块(Windows 平台)网络管理员证书。

4.市场营销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证书(中级或高级)、电子商务员(师)证书、客户服务管理员证书。

5.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须获得的证书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证书、电子商务员(师)证书。

 

条件二: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四章 报名方法

第十四条由中职学校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于2018年5月25日前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根据我校安排统一组织到我校安排的报名点报名(在中职学校设立报名点),报名完成后由我校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第十五条 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所在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负责统一上交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报考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1)《2018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

(2)专业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尚未考取技能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保证书》);

(3)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中职学校统一提供);

(4)广东省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高考报名结束后提供)。

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按《关于印发<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办将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2018年5-6月,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非广东省户籍考生须提前签订《2018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报考承诺书》,明确“只有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认定为报考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的原则。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转段选拔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由中职学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的方法进行推荐;高职院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的方法进行选拔。

第十八条 考核工作程序

1.中职学校在学生第四学期开学后,组织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资料,经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推荐、选拔。

2.“课程综合成绩”由中职学校教学部门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

3.“操行成绩”由中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评定,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校表现及在各类比赛中的获奖情况综合评定,总分为100分。

4.“课程综合成绩”和“操行成绩”的评定方法由各中职学校制定,由高职院校确认后向中职学校全体师生公示(建议“课程综合成绩”的权值为0.8,“操行成绩”的权值为0.2),并以此作为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依据。

5.中职学校将试点专业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按权重折算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的评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和公示,推荐评定学生名单应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的考核。

6.“专业技能考核”由高职院校于第四学期末(5~6月)在对口中职学校中开展实施。高职院校成立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完成测试。技能考核工作小组专家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熟练程度、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

操行成绩不及格或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而报名时尚未撤销处分决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考生成绩总分(即“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高职院校认定,权重为0.4)+“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权重为0.6)的总分排名,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特注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职院校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由高职院校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免试条件

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第七章 考试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执行。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高职院校转段考核的中职学校考生须参加升学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6410元;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250元。

住宿费标准:空调宿舍,每生每年900元。

第十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六条经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张志武

    监督电话:020-83969100-8299

    传真:020-38252839

    电子邮箱:@***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3329

    传真:020-38252682

    电子邮箱:guptz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

2018521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

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做好我校2018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特制定此转段考核方案。   

一、 基本原则和要求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二、 组织机构

1. 成立转段选拔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欢

副组长:李瑞荣

成  员:陈志勇、姚招平、陈樟楠、晏兴耀、郑耀涛、李菊芳、林 晓

2.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陈樟楠

副组长:陈东明、戴浩

成  员:饶思东、肖耀涛、伍杰明、刘兰革、古宝川、陈维怀、林健、杜朝晖、张幸花、李理雄、谢剑锋、徐韵、邱世阳、肖晓琳、徐晓宏、孟翠兰、邹晓、赖军、任富民

教务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和考务工作;各试点专业负责宣传和组织报名、材料初审、考核等工作;招生办负责材料复审、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考核、录取的监督工作。

三、 考核对象、专业及计划

考核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对口中职学校

中职对口专业

招生
计划

中职
学制

高职
学制

1

移动通信技术

610302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通信技术

091500

50

3年

2年

2

软件技术

610205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软件与信息服务090800

50

3年

2年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090500

50

3年

2年

计算机应用

090100

3

市场营销

630701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市场营销121000

25

3年

2年

电子商务121100

4

市场营销

630701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市场营销121000

25

3年

2年

商品经营120700

6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市场营销121000

50

3年

2年

商务助理180300

四、考核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考核内容

转段选拔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由中职学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的方法进行推荐;我校采用“课程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的方法进行选拔。

(二)考核方式

1.中职学校在学生第四学期开学后,组织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资料,经中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推荐、选拔。

2.“课程综合成绩”由中职学校教学部门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

3.“操行成绩”由中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评定,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校表现及在各类比赛中的获奖情况综合评定,总分为100分。

4.“课程综合成绩”和“操行成绩”的评定方法由各中职学校制定,由学校确认后向中职学校全体师生公示(建议“课程综合成绩”的权值为0.8,“操行成绩”的权值为0.2),并以此作为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依据。

5.中职学校将试点专业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操行成绩”按权重折算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推荐方案应面向中职学校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中职学校组织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行报名并将名单报送到我校招办,并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6.“专业技能考核”由学校于第四学期末(5~6月)在对口中职学校中开展实施。学校成立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场地内完成测试。技能考核工作小组专家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熟练程度、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分。专业技考核试总分为100分。

(三)免试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附件2),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4)其他要求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

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五、考核及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转段考核报名

由中职学校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于2018年5月15-25日前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经我校安排统一组织到我校安排的报名点报名,非试点专业学生不能报考。报名完成后由我校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二)转段考核

我校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于中职第四学期末(2017年5-6月)组织转段考核。转段考核成绩经我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我校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中招平台系统。

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三)录取审核备案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根据考生成绩总分(即“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学院认定,权重为0.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权重为0.6)的总分排名,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特注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此条款将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我校审核章),由我校统一收齐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学籍。

(四)高考报名

试点中职学校负责组织通过转段考核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于高考报名时间(约12月份)在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招办(考试中心)申请高考考生号,派发给学生并组织高考报名。高考考生号作为高职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重要依据。

六、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一)2018年5月,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

(二)2018年5月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方案。

(三)2018年5月23日前,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1.5-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我校考核程序。

(四)2018年5月20-28日,符合条件的转段考生由中职学校安排收集并初审材料,填报报名申请表。

(五)2018年5月28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职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1.《2018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

 2.专业技能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尚未考取技能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保证书》);

 3.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复印整面(由中职学校统一提供);

 4.广东省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高考报名结束后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2018年5月28日前,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中职学校派专人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七)2018年5月28日,我校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2018年5月底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考核。

(九)2018年7月,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根据考生成绩总分(即“课程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第一、二学年各课程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高职院校认定,权重为0.4)+“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权重为0.6)的总分排名,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2018年12月份,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高考报名,并打印高考报名表寄送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

(十一)2019年3-4月,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组织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或到有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结果表格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交到我校招生办。

(十二)2019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提供我校进行核查。

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省招生办公室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七、说明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5日

 

附件二: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对口中职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

注:1、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方可参与报考及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取消资格。
2、考生同时需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 。

考生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序列号

 

身份证号

 

目前就读中职学校

 

户籍省份

 

读报志愿

 

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家庭成员

及联系电话

 

 

 

符合
随迁
子女
要求
情况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在符合相对应的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考生本人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注: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方可参加对口中职三二分段自主招生考试。

考生

个人承诺

 

本人为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确保符合随迁子女高考报考资格条件,同时符合《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如在材料核查过程中,本人因提供材料不全或审核不通过等原因,自愿放弃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其它补充说明:

 

            考生承诺签名:                   2018年    月    日

中职学校审核意见

 

 

 

 

负责老师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原标题:2018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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