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五年一贯制招生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安排
一、术科考试时间安排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时间为:4月15日(周日)
第一场:上午8:30-12:00
第二场:下午13:30-16:00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第一场或者第二场,文化课不在我校考试的考生应到达燕岭校区后到学生宿舍G栋一楼缴费并领取术科准考证后再参加考试。
二、考场地点安排
考场地点:燕岭校区图书馆
1.学生候考室:图书馆1楼 自修室(一)
2.考务办公室:阶梯8(图书馆美术楼3楼)
3.考场:
l考场1:图书馆美术楼手工室-1室(401)
l考场2:图书馆美术楼手工室-2室(402)
l考场3:图书馆美术楼手工室-3室(403)
l考场4:图书馆美术楼4楼 教工阅览室
4.其它
l每个考场配备钢琴1台、便携式CD机1台
l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三、考试流程
1.报到
考生本人凭三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文化课准考证、专业术科考试准考证】到报到处报到,由工作人员编号后领取序号牌,按报到顺序进行编组,不可再远离,由从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
温馨提示:
①进入候考室后,方可将序号牌粘贴在服装腰间的右边。序号牌很重要,考官将按序号牌给每位考生评分。请一定妥善保管序号牌!
②副考项是舞蹈的考生,如果穿舞蹈服请提前换好服装。
2.候考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到人数疏密情况,按10人或5人一组,将考生从候考室带至考场门外候考。考生应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序号牌的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科目一:声乐演唱(40分) | 考生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时长在3分钟以内。 特别提醒:考生只允许自带CD碟或U盘伴奏,不允许带人进考场伴奏。没有伴奏清唱即可,不影响评委对考生的评分。 |
科目二:器乐或舞蹈(二选一,40分) | 器乐:考生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奏一首自选乐曲,时长在3分钟以内。 |
舞蹈:考生连贯、流畅地表演自选舞蹈或舞蹈片段,时长在3分钟以内。 |
科目三:素质考核(20分) | l听音模唱:考生跟着监考老师弹奏的单音或音组进行模唱。 l节奏模仿:主监考老师掌击节奏两遍,考生听后进行模仿。 |
4.成绩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可远离,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以组为单位,按顺序排队到成绩确认处签名,否则成绩无效。
四、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声乐占40%,器乐(或舞蹈)占40%,素质考核占20%。
1.声乐评分标准(40分)
l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10分)
l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自如,声音通畅,吐字清晰(10分)
l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音高、节奏准确,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演唱较完整(20分)
2.器乐评分标准(40分)
l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演奏方法(10分)
l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10分)
l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10分)
l作品的难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10分)
3.舞蹈评分标准(40分)
l具有良好的基本功(10分)
l舞蹈动作规范、到位(10分)
l舞蹈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能较好的表现情感,作品表现完整。(20分)
4.素质考核评分标准(20分)
l听音模唱:对声音有灵敏性,模唱的音高准确无误(10分)
l节奏模仿:有节奏感,掌击模仿的节奏准确无误(10分)
原标题:2018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