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公共管理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公共管理学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上线名单1:2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3.由于上线生源充足,我院不接受院外调剂申请。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2、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的测试)
3、业务能力考核(200分)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术背景(所发表文章、参与课题等)、硕士论文(主要研究问题,理论与研究方法、研究发现等)、重点内容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研究问题、基本文献、理论和研究方法等)。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研究计划陈述并答辩,请准备20分钟左右PPT)。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按照公共管理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且只录取本校生源1名。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电话: 020-39332347
邮箱: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
附件:复试安排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