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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05月15日15:07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心资助贫困家庭及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是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进一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符合条件的在校(校本部)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比例为:按每班总人数的5%申请资助。

二、资助标准

    学校奖助学金生活补助标准按每学年1000元/生,一年一评选,每年发放一次。

三、申领必备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尊师重教,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或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没有补考记录;

3、生活勤俭,消费节约。

四、优先申领的参考条件

1、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学生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如遭遇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农村低生活保障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家庭子女;

5、其它因素导致学生就读困难。

五、提交材料

1、《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证明材料(必备条件由班主任开具;参考条件由相关部门开具)

3、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每年5月份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指导填写《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收集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2、初审:班主任根据申领必备条件和优先参考条件进行初审,如申请学生超过5%,由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名单;

3、审核: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名单表、证明材料统一交到学生科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报请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发放:公示完毕后,按规定时间由学生科资助中心做发放表交由财务科发放

七、监督及处罚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申请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工作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有下列情形的,将作以下处理:

1、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或者生活铺张浪费的,取消下一学年奖助学金资格。

2、弄虚作假,证明材料不真实等骗取学校资助资金的,将取消奖助学金资助资格,已发放的奖助学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生科负责解释。

2018年5月10日



原标题:2018年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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