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2018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与对口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联合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区域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保招生录取及转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5号)、粤教职函〔2018〕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班”的项目招生简章和录取方案,积极做好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按考生的中考成绩排列及选拔面试等为依据、再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试点班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二、组织结构
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吴伟健校长
副组长:唐英辉副校长、黄妙丹副校长
成员:黄庆洪、杨翠红、张爱萍、谢秀芳、谭晓燕、唐志敏
三、招生专业、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中职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对口高职院校名称 | 高职专业名称 |
护理 | 50人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护理 |
药剂 | 60人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药品生产技术 |
(二)招生对象
(1)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具有正式中职学籍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学制与学历
[学制] 5年(中等职业教育3年+高等职业教育2年)
[学历层次]5年制高职
四、培养方式
三二分段试点专业的学制为5年。试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和连州卫生学校,联合行业,共同制定和实施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以“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班”的项目单独编班,先在连州卫生学校就读3年,通过转段考核且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进入对口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对应专业学习2年。
五、录取方法
录取方法:2018年中考成绩认定与面试两部分
1、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和连州卫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由连州卫校招生办做好招生宣传、录取方案制定工作,面向被我校录取的2018年初中应届毕业生,组织报名参加护理、药剂专业试点班遴选的新生,按其2018年升中考成绩的1.5倍人数选拔考生参加面试等为依据、(2018年中考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按试点班招生计划数进行择优录取。
六、中高职衔接方式
1、转段考核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连州卫生学校,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初定是语文、哲学与人生、解剖、药理、护理学基础5门课程)其中文化基础课成绩在终成绩中的比例不超过50%;转段考核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纳入转段考的5门课程,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试,其中专业课考试应突出对技能的要求。
2、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要求,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送转段考核成绩等;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当年4月3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批准后正式录取。
3、中职学段毕业后的护理、药剂专业试点班学生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的,可进入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专业学习:1.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2.转段考核成绩符合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方案、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3.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4.在第五学期(具体时间由高职院校按照相关文件确定)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七、教学管理
1、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以中职学段在省中招平台招生录取后身份为准,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高职学段期间,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试点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试点班。
2、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前3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2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连州卫校招生就业办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