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促进高职院校加快实现建设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邮政编码:510507
北校区:增城市中新镇风光路393号,邮政编码:51136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办单位: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转段考核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对口的学校及专业
试点专业 | 计划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 | 40 |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与信息技术(091200) |
50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 | |
30 |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50 | 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 | 汽车维修(0403-4) |
50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
国际金融(630202) | 65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金融事务(120400) |
5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金融事务(120400) | |
会计(630302) | 50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会计(120100) |
50 |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 30 | 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40 |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
30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
作物生产技术(510101) | 50 |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 |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010700) |
物流管理(630903) | 30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50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
商务英语(670202) | 3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商务英语(121300) |
40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121300) | |
电子商务(630801) | 40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30 | 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 | 电子商务(0603-4) | |
30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
市场营销(630701) | 30 |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121000) |
30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121000) | |
酒店管理(640105) | 50 |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50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 | |
工商企业管理(630601) | 50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国际商务(121200) |
计划合计 | 1045 |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二)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三)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要求技能等级证书对应表
招生专业 | 证书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智能楼宇管理员、电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Protel平台)、维修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电工、机械)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子商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计算机操作员、网页制作、网络编辑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营销师。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作物生产技术 | 农作物植保工、农业技术员 | 中级 |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
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会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操作员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用友平台)会计电算化员级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珠算证,四级 | 中级 | 省珠算协会 | |
会计课程证书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合格 | 广东省财政厅及其授权单位 | |
全国英语等级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市场营销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营销师、营业员,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全国职场英语证书, | 一级 |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 |
外经贸单证专业证 | 合格 |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操作员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级、图形图像处理、网络管理员、网络操作员、高新技术程序员、高新技术数据库操作员、高新技术网页制作员、图像制作员、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汽车维修工、维修电工、操作员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汽车维修工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合格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电工、机械)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工商企业管理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电子商务师、营销师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物流管理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物流员、物流师(仓储管理)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酒店管理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专业排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因特网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多媒体软件制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茶艺、办公软件应用、茶艺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调酒师、品酒师、全国计算机高新信息技术办公软件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旅游)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全国英语等级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商务英语 | LCCI证书 | level 1 | 英国伦敦工商会 |
办公软件应用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
全国英语等级 | 二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 | 合格 |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英语)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国际金融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制、学费、住宿费
第十六条我校面向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的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际金融、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12个专业,招生计划为1030人。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住宿费(元/学年) | 学制(年) | 备注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410 | 1200 | 2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410 | 1200 | 2 |
|
国际金融 | 5250 | 1200 | 2 |
|
会计 | 5250 | 1200 | 2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6410 | 1200 | 2 |
|
作物生产技术 | 5128 | 1200 | 2 |
|
物流管理 | 5250 | 1200 | 2 |
|
商务英语 | 5250 | 1100 | 2 |
|
电子商务 | 5250 | 1100 | 2 |
|
市场营销 | 5250 | 1100 | 2 |
|
酒店管理 | 5250 | 1100 | 2 |
|
工商企业管理 | 5250 | 1100 | 2 |
|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报考时,认真思考,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转段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报名方法
(一)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报考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5月10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5月5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按照在我校三二分段招生平台的要求和格式录入报名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2)5月8日前,我校在三二分段招生平台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3)5月10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按照考生名单公示其专业基础理论成绩。
(二)录取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技能证书复印件;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上);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上);
④中考录取名册复印件。
(三)录取资格复核
中职学校必须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初次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四)公布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2019年4月30日我校在三二分段招生平台上公布审核结果,并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信息。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我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学校制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考核方法
转段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各对口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各中职学校与我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高职院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中职学校推荐
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各对口中职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依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和公示。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应在中职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高职院校考核程序。
(二)高职院校考核
(1)考核科目与分值:高职院校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二个科目,总分为5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2)考核形式:专业基础理论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5门中职学段专业核心课程或中职学段全部课程(具体由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共同协商),以课程考试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认定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并在中职学校公示。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并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实训实验条件,组织制定技能考核大纲,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
(3)专业技能考核时间:5月24日上午9点。
(4)免试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我校相对应专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内容
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实训实验条件,组织制定各专业考核大纲,以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我校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专业技能考试不低于150分),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中职学校在第六学期负责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录取名册、高考体检表等材料送我校审核,省职终处复审通过后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已被录取的学生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试点专业学习。
已被录取的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出示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经我校三二分段所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第六学期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不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的视放弃录取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七条学校成立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免试入学、录取等具体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九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九章 时间安排表
第三十一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1、2018年4月1日前,确定实际招生计划。
2、2018年4月27日前,制定选拔考核工作方案。
3、2018年4月27日—5月10日,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名单,高职专业负责人拟定专业技能考核大纲。
4、2018年5月10日前,我校审核报名材料并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5、2018年5月10日前,各中职专业确定专业基础理论成绩并公示考生成绩。
6、2018年5月24日,我校完成各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7、2018年5月30前,我校及各中职学校公示各专业选拔考核成绩。
8、2018年6月10前,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9、2019年8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10、2019年9月,学生到我校报到注册。
第三十二条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专栏(http://www.***.cn)。
第十章 公示与申诉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联系人:李华
监督电话:020-85230949
传真:020-85230949
电子邮箱:hli@***.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30071
传真:020-85230563
电子邮箱:zsjyc@***.cn
学校/招生/公示网址:http://www.***.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4月3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校相应专业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用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选拔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形式改革,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
三、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专业及计划表
试点专业 | 计划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 | 40 |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与信息技术(091200) |
50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 | |
30 |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50 | 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 | 汽车维修(0403-4) |
50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
国际金融(630202) | 65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金融事务(120400) |
5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金融事务(120400) | |
会计(630302) | 50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会计(120100) |
50 |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 30 | 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40 |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
30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
作物生产技术(510101) | 50 |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 |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010700) |
物流管理(630903) | 30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50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
商务英语(670202) | 3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商务英语(121300) |
40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121300) | |
电子商务(630801) | 40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30 | 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 | 电子商务(0603-4) | |
30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
市场营销(630701) | 30 |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121000) |
30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121000) | |
酒店管理(640105) | 50 |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50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 | |
工商企业管理(630601) | 50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国际商务(121200) |
计划合计 | 1045 |
四、考核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对象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广东省户籍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省户籍的学生。
关于“具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省户籍的学生”的说明:
1、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2、送审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时,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复印件。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中职学校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在审核原件和其复印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由各中职学校统一将《审核表》、《外省户籍学生的承诺书》复印件交我校复核。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级以上证书;
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③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④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要求技能等级证书对应表
招生专业 | 证书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智能楼宇管理员、电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Protel平台)、维修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电工、机械)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子商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计算机操作员、网页制作、网络编辑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营销师。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作物生产技术 | 农作物植保工、农业技术员 | 中级 |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
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会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操作员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用友平台)会计电算化员级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珠算证,四级 | 中级 | 省珠算协会 | |
会计课程证书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合格 | 广东省财政厅及其授权单位 | |
全国英语等级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市场营销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营销师、营业员,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全国职场英语证书, | 一级 |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 |
外经贸单证专业证 | 合格 |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操作员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级、图形图像处理、网络管理员、网络操作员、高新技术程序员、高新技术数据库操作员、高新技术网页制作员、图像制作员、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汽车维修工、维修电工、操作员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汽车维修工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合格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电工、机械)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工商企业管理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电子商务师、营销师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物流管理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物流员、物流师(仓储管理)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酒店管理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专业排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因特网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多媒体软件制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网页制作、茶艺、办公软件应用、茶艺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调酒师、品酒师、全国计算机高新信息技术办公软件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旅游)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全国英语等级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商务英语 | LCCI证书 | level 1 | 英国伦敦工商会 |
办公软件应用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
全国英语等级 | 二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 | 合格 |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 |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英语) | B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国际金融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 | 中级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 一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五、报考方法
报名时间为4月27日—5月10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5月5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按照在我校三二分段招生平台的要求和格式录入报名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2、5月8日前,我校在三二分段招生平台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3、5月10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按照考生名单公示其专业基础理论成绩。
六、考核方法
转段选拔考核应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选拔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高职院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中职学校推荐
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具体推荐方案由中职学校拟定)。
(二)高职院校考核
1、考核科目与分值:高职院校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二个科目,总分为5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2、考核形式:专业基础理论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5门中职学段专业核心课程或中职学段全部课程(具体由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共同协商),以课程考试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认定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并在中职学校公示。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并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实训实验条件,组织制定技能考核大纲,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
3、专业技能考核时间:5月24日9点
4、免试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七、各专业考核内容
由各试点专业根据中职学校实训实验条件,组织制定各专业考核大纲,以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
八、招生录取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专业技能考试不低于150分),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中职学校在第六学期负责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职录取名册、高考体检表等材料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具体要求另发文),省高中职处复审通过后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试点专业学习。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应在我校报到时出示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注销其录取资格。
九、考核费用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1、缴费标准:商务英语、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金融、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70元/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90元/人;酒店管理:80元/人;作物生产技术:130元/人。
2、收费方式: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职中统一收取,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学校名称及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拍照发图片到@***。我校开具统一收费发票。
户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市燕岭支行
十、报到和复查
1、2018年转段成功且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不回中职学校参加理论学习的视放弃录取资格;
2、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继续完职两年段的学习,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职中。
十一、三二分段的学生待遇
通过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我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十二、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27日前,确定实际招生计划。
2、2018年5月11日前,制定选拔考核工作方案。
3、2018年4月27日—5月5日,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名单,高职专业负责人拟定专业技能考核大纲。
4、2018年5月10日前,我校审核报名材料并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5、2018年5月10日前,各中职专业确定专业基础理论成绩并公示考生成绩。
6、2018年5月24日前,我校完成各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7、2018年5月30前,我校及各中职学校公示各专业选拔考核成绩。
8、2018年6月15前,我校及各中职学校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9、2019年4月15日前,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的要求报送送审材料。
10、2019年5月20日前,我校及各中职学校公示各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即通过省教育厅审核)。
11、2019年8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12、2019年9月,学生到我校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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