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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7年09月18日11:30  福建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福建中医药大学接收2018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接收2018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 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我校2018 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我校 2018 年推免生专业目录(可查询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相关公告,下同)。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

 

1.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接收专业对学历、学位及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详见我校 2018

 

年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及申请程序

 

(一)推免生须准备以下材料:(材料均为1 份,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复试报到时直接交到招生学院)

 

1.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复试时查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上交招生学院);

 

2《.福建中医药大学接收 2018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福建中医药大学 201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以上空白表格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 http://yjsbnew.***.cn/

 

下载中心下载,用A4 纸双面打印。

 

(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名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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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9 月 20 日起,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 月 28 日-10 月 24 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确认招生学院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流程请查询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公告。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9 月 25 日前,各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工作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办法经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对外公布。

 

(二)9 月 28 日至 10 月 24 日,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照招生程序进行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操作。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反馈给推免生。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上报拟接收2018 年推免生名单。(四)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

 

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经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达到录取专业要求的条件,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校区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实行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校区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指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全科医学(中医)专业研究生需在指定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临床轮训。

 

六、学费

 

依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七、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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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奖励和资助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可查询我校研工部网页相关公告。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津贴。

 

八、其他

 

(一)我校将认真审核推免生提交的材料,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在招生工作任何阶段发现,均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二)开展接收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录取工作及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学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22。

 

联系电话:(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联系人:朱老师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new.***.cn/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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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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