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 年,前身是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首任校长侯宗濂(1900 年-1992 年),系中国近现代著名生理学家和医学教育家。在80 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造就优秀人才、推动科技进步、服务社会发展、弘扬先进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训,成为一所以医为主,理、管、法、文、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预防保健中心。
一、身份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 4
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 年以上的记
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 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 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须先由同我
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居留权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二、本科招生专业
学院(部) |
招生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授予学位 |
临床医学部 |
理工 |
临床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理工 |
麻醉学 |
5 |
医学学士 |
理工 |
医学影像学 |
5 |
医学学士 |
基础医学院 |
理工 |
基础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理工 |
生物信息学 |
4 |
理学学士 |
公共卫生学院 |
理工 |
预防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文史、理工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管理学学士 |
理工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 |
工学学士 |
理工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4 |
理学学士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理工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眼视光学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康复治疗学 |
4 |
理学学士 |
口腔医学院 |
理工 |
口腔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药学院 |
理工 |
药学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药物制剂 |
4 |
理学学士 |
理工 |
临床药学 |
5 |
理学学士 |
理工 |
生物制药 |
4 |
工学学士 |
护理学院 |
文史、理工 |
护理学 |
4 |
理学学士 |
人文学院 |
文史、理工 |
社会工作 |
4 |
法学学士 |
理工 |
应用心理学 |
4 |
理学学士 |
外国语学院 |
文史 |
英语 |
4 |
文学学士 |
备注:
⒈港澳台侨学生可选择报考我校以上本科专业,专业详情可查看专栏介绍。
⒉招生专业如有变更,以学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2018 年招生专业为准,不另行通知。
⒊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三、招生办法
(一)联招考试:面向港澳台侨学生
详见《201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www.***.cn/portal/messages/.html
(二)免试入学(含试读):面向港澳台学生
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18 年港澳台学生免试入学招生办法》
(三)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面向台湾学生
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18 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招生办法》
四、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
2、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台湾学生还可以单独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和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
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1、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学习类别 |
本科专业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 学、预防医学 |
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眼视光学 |
生 物 信息学、公共 事 业管理 |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英语 |
生 物 制药 |
学费 |
6760 |
6240 |
5460 |
5000 |
6200 |
2、住宿费: 1200 元/人/学年(四人间)
3、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 号行政楼C 座301邮编:350122
联系人:庄莹莹老师
联系电话:0086-591-22862773 传真:0086-591-22862773
E-mail: 网址:http://www.***.cn/zs/
原标题:2018年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