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度
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1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
二、采集方式和内容
201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工作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下设的《行动计划》信息采集栏目(网址:http://dc.***.cn/)进行。各职业院校应根据我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结合本校实际工作情况,填报2016年度工作措施、详细内容和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职业院校的信息采集工作。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信息填报的真实可靠、按时提交,确保我省201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职业院校的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均为123456。为保护信息安全,登陆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按照要求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我厅将适时通报填报情况。
3.各职业院校须安排1名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本校信息填报,于3月2日前加入《行动计划》信息采集工作QQ群(群号:),下载《用户操作手册》等材料。在信息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我厅职成处咨询。
联系人:念航;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主体 |
时间进度 |
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1 |
诚信招生承诺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2 |
学籍信息核查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3 |
教学标准落地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4 |
实习管理规范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5 |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6 |
财务管理规范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 |
7 |
加快学校章程建设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高职院校2016年6月前完成 中职学校2018年6月前完成 |
8 |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标准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8年6月前完成 |
9 |
强化制度标准落实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8年6月前完成 |
三、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
10 |
细化院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开展培养培训 |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11 |
制定培训方案,加强培养培训;强化激励保障 |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四、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
12 |
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13 |
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14 |
组织开展管理信息化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 |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
五、文化育人管理创新行动 |
15 |
组织开展学校核心文化、优秀学生社团等遴选展示活动 |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16 |
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培养等系列主题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六、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
17 |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18 |
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编制、发布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19 |
定期组织质量年报的合规性审查 |
省教育厅 |
持续实施 |
七、加强组织领导 |
20 |
负责实施方案制定、部署和监督指导 |
省教育厅 |
持续实施 |
21 |
根据行动计划整体部署,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制订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推进计划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3月底前完成 |
22 |
各设区市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报省教育厅备案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016年3月底前完成 |
八、加强宣传动员 |
23 |
开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24 |
设立“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网络专栏,组织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活动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九、加强督促检查 |
25 |
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 |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26 |
遴选推荐30所左右优秀管理职业院校 |
省教育厅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
十、加强指导服务 |
27 |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研究,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广泛征集和宣传优秀管理案例 |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持续实施 |
(主动公开)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
原标题: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