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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重庆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05月03日07:39  重庆交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方案,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茂增

副组长:李红镝

成 员:周直 黄承锋 魏光兴 何寿奎 石超峰

秘 书:杜?b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4月28日下午1:30

复试地点:明德楼B栋235室(经管学院会议室)

参加复试的名单及顺序请在学院公告栏查看并请同学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综合面试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测试小组由本学科相关专家及教授组成,面试小组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

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时间每名考生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80分)

①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③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终成绩。

四、录取

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原则及办法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方案

五、其他

(一)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023-62789002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  023-62652747

(二)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一八年四月 


原标题:2018年度重庆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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