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1、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总分)达到以下分数线:
报考学科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光学工程 | 50 | 50 | 50 | 180 |
2、硕博连读:根据“2018年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及“补充规定”,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2016、2017级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考核制(含工程博士):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1、5月6日—5月8日:网上确认复试信息、交纳复试费、打印复试通知单。
2、5月10日—5月11日:资格审查。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在读硕士研究生带学生证原件)、优秀硕士论文奖证书原件(优秀硕士论文获得者)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光电楼407-1(光电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查。
3、5月12日—13日:学院分组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见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研究生科通知。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专业笔试(40分)、英语面试(20分)、综合面试(40分),专业笔试要求另见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研究生科通知。
四、其他细则:参见“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五、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电话:028-83208303,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光电楼407-1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18-5-4
原标题: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