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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

  2018年10月18日09:56  大连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试行)》(2017年11月修订)有关要求,我校关于2018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

1.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获得综合考核资格学生名单详见各学院网页。

三、选拔工作具体安排:

拟于2017年12月13-15日组织“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四、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2部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由考生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1.科研汇报:考生以PPT的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科研计划等。注意在汇报中隐去考生和导师姓名。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

2.答辩:考核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五、录取

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

六、选拔程序监督机制

1.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 86981076

七、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


原标题:2018年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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