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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实施细则

  2018年04月07日10:44  大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教育科学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理大研发〔2017〕10 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的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开展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方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名额以“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

2. “调剂系统”时间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同步,调剂满额即关闭系统。

(二)调剂条件

 

1. 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身心健康。

 

2.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

 

4. 专业综合素质较高。

 

5.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6. 专业背景与调入专业背景相同或相近。

 

7. 其他调剂要求参照《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8. 未尽事宜,以国家、省有关规定为准。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原则与指导精神是: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开、公正、公平。

(二)复试条件

 

1. 按照学校规定,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单科与总成绩均需达到  类地区低分数线外语:41,各专业课:62,总分:310

2.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我院2018 年硕士招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不低于1.2:1。如某专业达到复试标准的考生人数少于复试名额,可以通过调剂的方式补足。在参加调剂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调剂细则选拔考生参加复试。

(三)内容和形式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2.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每名复试考生均须加试一门复试专业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程。具体课程名称及参考书目请参看招生简章。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等,着重考核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口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

 

3. 复试时间及有关事宜

 

1)复试时间为4 1 -4 4 其中4 1 日上午8:00-11:30 ,对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各专业分别组织不少于5 人的专家复试组直接进行复试。

 

(3) 复试报到时将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力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复试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拟录取成绩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多批次复试的学科专业按同一批次进行排序,以第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

 

÷3)×50%

 

2.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3.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

 

2018 年 3 月 22 日


原标题:2018年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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