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17〕9 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 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公共卫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何作顺院长、洪永忠书记、万顺康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和尹家祥副院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
2.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秘书组由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学术学位类医学分数线 类。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专业背景为医学类毕业生,优先调剂预防医学专业考生。
5. 其他调剂要求参照《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调剂方式: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系统”时间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同步,调剂满额即关闭系统。
(四)所有参与调剂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准守以上原则及要求,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教育部划定的 类地区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190 分。
(二)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公正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体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2. 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笔试科目为《流行病学》,参考书目为詹思延主编《流行病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年)。
(2) 综合面试:制定两套不同的面试问答,每套均包含流行病学的专业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学习动机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满分
100 分。
(3) 外语水平测试:测试语种为英语,含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三部分,其分值分别为20、20、60 分,满分100 分。
3.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3 小时/门、满分100 分/门,加试科目为《医学微生物学》和《生物化学》,参考书目:李凡等主编《医学微生物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年);查锡良主编《生物化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年)。加试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期间将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规定。
5. 复试期间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影响复试结果。
(四)复试成绩和评定权重
1. 复试成绩评定:专业课笔试成绩60 分及以上,综合面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只要
有一项复试成绩低于60 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2.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各占拟录取成绩(总成绩)的50%。拟录取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五、拟录取工作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将复试合格人员按拟录取成绩
(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3.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214833联系人:张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2018 年 3 月 23 日
原标题:2018年大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