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本年度招生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计划士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6分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或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3)外语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生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6分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或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4)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外语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中心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18年3月5日前寄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字眼。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注: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需在个人陈述中写明:(1)硕士所学学科、专业与所申请学科之间的关系;(2)对所申请学科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3)目前对所申请学科具有何种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列举15本读过的相关学术著作。
(10)“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提交经所在高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通过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并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基本情况统计表》一份,包括学习计划、工作简历、奖励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组织成立由至少3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审核结果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五、考核与录取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的具体工作。
2.考核时间:2018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8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见中心网站通知。
3.跨学科加试。中心按一级学科在综合考核前对跨学科申请人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加试科目: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4.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采取差额方式。
(1)专业素质考核: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为内容进行笔试(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由5—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申请人的科研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和外语水平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4.录取
(1)申请人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2)根据所申请导师的所有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导师分配的招生名额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武昕老师(收)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039
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月15日
原标题: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