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选拔创新人才攻读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 “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二、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部)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报考学院(部)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寄送至学院。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三) 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成绩。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学院在材料审核时认定。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跨学科申请人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一:《生物化学》,加试科目二:《细胞生物学》或《生态学》,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四) 综合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暂未确定,请考生在2018年2月28日后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http://sky.***.cn/)通知。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生命科学研究进展与技术》,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为30分钟。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将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档案已在我校的考生)均需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和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考核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统筹录取。
三、监督保障
1.实行全面明责制度。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招生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做到程序规范、分工明确,责权清晰、责任到人。
2.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校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学院将明确申诉渠道和办法、复议处理流程,及时受理回应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此项工作。
材料寄达截止日期:2018年2月28日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刘丹平老师 收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590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1月19日
原标题: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