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
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及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组织成立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由学院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综合考核小组”由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一级学科设立,组长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过往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②IELTS≥6.0或TOEFL≥85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由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
(3)本科或者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外语专业的参照相应标准执行,由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当年新通知。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当年新通知。
2.提交给历史文化学院的材料:
申请人须在2018年3月12前将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寄送至我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
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张泰居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41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
所需材料如下: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0)跨学科申请者需提交一份亲笔签名的学术履历报告,格式自拟。需重点写明:①硕士所学学科、专业与所申请学科之间的关系;②对所申请学科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③目前对所申请学科具有何种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列举15本你读过的相关学术性著作。
材料(2)、(3)、(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安排会在报名截止后一个月内公布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学院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跨学科申请人加试科目为:①历史文献;②学科专业课。
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会在综合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公布在学院网站。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试科目如下:
①中国史学科、东北民族民俗学学科:《中国通史》
②世界史学科:《世界通史》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组成各学科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教授组成,每组成员不少于7人。主要测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外语(20分,12分合格)
②专业能力(80分,50分合格)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未达到各项要求的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报考导师确定拟录取名单,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空缺名额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及指导教师状况进行二次分配录取。
学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监督保障
1.实行全面明责制度。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招生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做到程序规范、分工明确,责权清晰、责任到人,督查到位。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3.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学院会及时受理回应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五、其他
1.各类专项计划招生选拔工作依据本办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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