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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01月22日21:01  东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地理科学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选拔质量,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

(2)IELTS≥6.0或TOEFL≥85;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条件,由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2018年3月1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 提交招生办公室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提交报考学院(以下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寄送至地理科学学院)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9)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书以及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0)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四、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 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材料所体现出的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做出评价,给出具体审核意见或成绩,审核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2. 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审核认定。

 

五、综合考核(2018年4月中上旬)

1.组织与准备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教授组成,不少于7人,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科研潜质与能力。

2.形式与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闭卷笔试)(100分,60分合格)

     A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理论

     B 自然地理学:现代自然地理学或景观生态学

  C 人文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理论

     D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

 E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与区域规划原理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测试内容包括:

A 专业外语(30分,18分合格)

B 专业能力(70分,42分合格)

(3)终成绩计算方法

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4)跨学科考生笔试加试

  仅限于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A.地理学基础;B.学科专业课(由报考导师指定)(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

 

六、录取

1.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导师名额情况,按考生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科拟录取人数中在职人员超出规定比例与名额,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状况、学术背景,以及指导教师近五年已招收在职博士生状况等,进行审核淘汰,空缺名额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及指导教师状况进行二次分配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公示

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也可现场提交):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办公室

邹存铭老师(收)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550

 

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18年1月12日


原标题: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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