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大类招生专业在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录取学生分流后,其中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国际会计方向和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高考时直接按专业招生的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方向培养;会计学专业各个方向和实验班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均为“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