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格局,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
(一)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
2、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2月15日。
(2)学生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3)学校初审及公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毕业成绩单、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情况等于2月15日前报我院进行审查。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直升高职(专科)招生专业12个、计划250人,收费标准为:学费2900-39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18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直升专招生 | ||
2018年直升专招生计划数 | ||||
小计 | 汉语言 | 民考汉 | ||
250 | 200 | 50 |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 | 19 | 1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19 | 19 | 0 |
630301 | 财务管理 | 20 | 19 | 1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22 | 19 | 3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 | 3 | 0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22 | 19 | 3 |
620301 | 药学 | 29 | 19 | 10 |
62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33 | 19 | 14 |
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5 | 5 | 0 |
620201 | 护理 | 29 | 19 | 10 |
620202 | 助产 | 24 | 19 | 5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24 | 21 | 3 |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8年2月24日在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 发放时间:2018年2月26日—3月9日
2. 发放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
3.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018年3月10--11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面试地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校区(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
(六)命题、考试、评卷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各校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中职学校毕业生: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职业道德与法律、两门专业课。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自行选定专业课科目,自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分。
3、设置考场要求
面试考场: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培训,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应严格遵守面试考试要求,按照面试领导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在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在考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考生给出公正、公平的面试科目成绩。面试专家在考前对评分标准应熟悉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须客观、公正反映考生素质。每组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3)经我院直升专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1日)。
(4)学院在3月22-3月30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随后寄出。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职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相关事宜
(一)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中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能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录取学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直升专招生计划纳入学院当年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直升专”考试科类编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五)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4-2358007 2344440 传真:0994-2358007、2344771
张梅林: 加尔肯:
裴帅杰: 王磊:
2、学院网址:http://www.cjpt.edu.cn
3、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 邮编:831100
(六)本方案由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直升专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1月20日-2月15日 | 招生宣传、上交报名资料、考生资格审查 |
2月24日 | 公布参加学院直升专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2月26日-3月9日 | 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
3月10--11日 | 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
3月13--20日 | 汇总考生成绩,上传拟录取名单于“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
3月21日 |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3月22日--30日 | 确认录取考生 |
4月1日 | 办理确认考生相关录取手续 |
4月4日--16日前 | 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 |
5月20日前 | 上报直升专招生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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