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五年制应用本科(“3+2”模式)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2016〕16号)精神,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联合开展五年制(“3+2”模式)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学制5年。
一、培养模式
采用“3+2”培养模式,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培养院系
高职阶段: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负责。
本科阶段: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负责。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语种
1、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2、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备注:2018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查看2018年新疆《招生与考试》第三册。
四、选拔考试办法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本专业安排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3、录取通知书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发放。
五、转段要求
学生在第五学期末进行转段审核,由昌吉学院按照双方商定的转段条件组织考核。
六、学费标准
前3年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收费标准为:3300元/年。
后2年按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收费标准,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及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八、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完成5年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转段考核要求,未能升入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大专)学历文凭。
九、培养目标
高职阶段:培养能够能完成火电厂、热力公司、动力车间等热力系统集控运行操作与维修、热能设备安装、能源利用与热力运行操作等典型工作任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科阶段:培养具备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电厂及相关能源动力领域设备与系统的运行、安装、维护、测试、设计和开发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十、就业方向:
全疆各大供电公司、各大发电厂、电力建设集团、众和股份、山东鲁能、特变电工、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铁路局、城市供热等热能动力设备集控运行、维护、改建、调试等岗位。
十一、咨询电话
(一)昌吉学院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2334181、(张老师)
物理系咨询电话:0994-2336273、(马老师)
(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2358007、2344440(张主任)
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咨询电话: 13999548877(张院长)(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