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勤工助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学生酬金结算
1.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用工情况,统计用工学生工作量,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工作量上限是5个月,发放标准为220元/月。
2.学工部汇总各单位申报的用工学生工作量,挂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按程序申请发放酬金。
3.请用工单位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建行卡卡号。
二、关于暑假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巢湖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16〕96号)(附件5)规定,各单位暑假和下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如下:
1.用工单位提交《巢湖学院校内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一岗一表)》(附件2),暑假、下学期的申请表分开提交。岗位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任何单位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勤工助学学生不得完全代替在编工作人员应从事的工作。
2.学校对假期留校学生实行“谁留用,谁负责”,由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管理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与学生签订《巢湖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用工单位与学工部签订《巢湖学院假期勤工助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附件4)。
3.学工部汇总各单位岗位申请后,经评审,确定各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
4.公布全校勤工助学岗位,发布招聘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择岗申请。
5.学工部组织召开勤工助学用工学生招聘会,各单位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主招聘学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报学生部审批、公示。(暑假不组织召开招聘会,用工部门自行招聘学生)
6.公示若无异议,用工单位聘用。
三、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纸质材料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送交学工部,附件1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给学工部朱春花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作量统计表.xls
附件2:校内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巢湖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用工单位与学生签).doc
附件4:巢湖学院假期勤工助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用工部门与学工部签).doc
附件5:关于印发《巢湖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6:巢湖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用).doc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