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鉴于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考生没有统考或联考成绩,经沟双方通决定对山东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
1.执行山东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2.如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规则:
( 1 )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英语、文科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2 )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语文、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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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 7 月 17 日
原标题:2018年赤峰学院关于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