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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免试及加分规定

  2018年03月05日17:37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3月16日17:00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及证书原件,并于2018年3月20日14:00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合格者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单招高考。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此类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6日17:00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证书原件。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2、加分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给予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5。

表5: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奖项

加分

说明

省级二等奖

(成都市一等奖)

10分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省级三等奖

市级一等奖

(成都市二等奖)

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18年3月16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及证书原件。


原标题:2018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免试及加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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