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院2018 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成都医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的要求,制定临床医学院2018 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1.成立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视督查小组。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育培训部,由教育培训部人员组成。
职责: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
作。
3.巡视督查小组
职责: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巡视督查研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
公正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
1.组织复试命题
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和复试要求,指定各专业命题负
责人,负责组织命制复试试题。
复试命题包括专业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两个部分。具体人
员名单及复试命题原则和保密责任书见附件。
2.组织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小组
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各组由相关专业领域的具有招生资格
的指导教师5 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 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面
试记录员1 名和联络员1 名。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临床实践操作能力、专
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的各项具体内容、评
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记录员对复试内容进行
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成
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
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具体复试小组分组人员名单及含专业见附件。
3.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考生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3 月29 日9:30——17:00。逾期未报到者视为主
动放弃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到地点:临床医学院全科楼五楼第六小组学习室
报到时需带齐相关证件资料。应届生需出示准考证、身份
证;往届生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拥有医
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考生需出示医师资格证书。考生需携带政审表(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所有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 套。所有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四川省规定,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每生需缴纳复试费120 元
(不包括体检费)。
(2)专业笔试和英语考试笔试时间:3 月29 日下午19:00——22:00
笔试地点:全科楼演播厅和学术厅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各为100 分(按招生简章规定的
复试笔试科目组织考试)
注意事项:笔试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3)体检体检时间:3 月30 日7:30 开始
体检地点: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注意事项:空腹、自带1 张1 寸照片贴体检表及交体检费
(每生需缴200 元),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前台。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 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
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 号)。
(4)心理测试
时间:3 月30 日14:00 开始
地点:成都医学院教学楼 区JB-1(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统
一安排测试)。
(5)临床技能考核(满分为100 分)
时间:3 月31 日8:00—18:00
地点:全科楼(见复试时分组表)
形式:按临床技能考核方案,由临床医学院组织实施。
(6)复试导师小组面试(满分为100 分)
时间:4 月1 日8:00—18:00
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复试地点及分组见复试时分组表。
三、复试资格确认及复试成绩统计上报
1.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
试工作。
2.复试完成后,按照学校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统计考生成
绩,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入学考试总成绩统计标准:总分100 分,按初试成绩和复
试成绩之比5∶5 进行加权获得。其中复试成绩包含:复试专业
笔试(占25%)、英语笔试(占10%)、临床技能考核(占
25%)、导师面试小组(占 40%)。
四、录取
按照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执行。
五、临床医学专硕复试校内调剂说明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硕若未被报考专业拟录取,
请注意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临床专硕校内调剂通知,并在
通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复试不
合格者不能申请校内调剂。“复试不合格”的解释参见《成都医
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
条之规定。
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 3月 23日
原标题:2018年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