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额学科及人数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三级学科 | 缺额数 |
基础医学院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1 |
药学院 | 100706 | 药理学 |
| 1 |
临床医学系 | 100201 | 内科学 | 风湿免疫 | 1 |
100210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 | 1 |
105101 | 内科学 | 血液病 | 1 |
105104 | 神经内科 |
| 1 |
医学检验系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 |
二、调剂原则
1.参加调剂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要求;初试分数线达到调入专业的分数线要求。
2.参加我校复试拟落榜的考生优先,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者不得参加本次调剂;
3.缺额学科内拟落榜考生优先(优先顺序: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其他学科);
以上表中“风湿免疫”缺额为例,调剂优先顺序为:内科学(100201)→临床医学(1002)→其他学科
4.本次调剂依据总成绩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分数高的拟落榜考生优先;
5.若无校内拟落榜考生调剂的学科,可向校外网上调剂;
6.各缺额学科调剂额满为止。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拟落榜考生,向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提交书面调剂申请;申请调剂时间为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根据申请情况向缺额学科推荐;
3.缺额学科所在院系向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书面汇报接受意愿;
4.学校审核并同意调剂,完成调剂程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