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中职推优”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参加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届中职(含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且达到中职毕业证书颁发条件,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3.报考我院中职推优考生,原则上报考专业须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中职推优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 |
财务管理 |
10 |
3 |
3500 |
会计 |
12 |
3 |
3500 |
电子商务(淘宝电商方向)(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电子商务(移动电商运营方向)(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电子商务 |
5 |
3 |
3500 |
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工程方向) |
5 |
3 |
35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5 |
3 |
3500 |
工程造价 |
8 |
3 |
35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 |
3 |
3500 |
中草药栽培技术 |
5 |
3 |
3500 |
园林工程技术 |
5 |
3 |
3500 |
畜牧兽医 |
5 |
3 |
3500 |
机场运行(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旅游管理 |
5 |
3 |
3500 |
酒店管理 |
5 |
3 |
3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 |
3 |
3500 |
软件技术 |
5 |
3 |
3500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互联网营销)(校企合作) |
10 |
3 |
3500 |
合计 |
190 |
|
|
三、志愿填报时间、面试时间
1.中职推优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2018年1月15日9:00至17日17:00。报考中职推优的考生须根据专业目录上的招生计划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填报我院,可以选择2个专业志愿。
2.若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我院将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详情见我院招生信息网(www.***/zjc/zsw)。
四、录取原则
(一)报考中职推优的考生,我院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生源超过我院招生计划将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中职推优分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对口专业的考生。
(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能比赛成绩突出(参加全国或省级技能比赛获奖)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五)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六)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预录后,我院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邮寄录取通知书。
(七)通过中职推优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八)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中职毕业生没有获得中职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要求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72CM-185CM,女生162CM-174CM;男生裸眼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7;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5CM-185CM,女生160CM-174CM,机场运行专业要求男生168CM-185CM,女生158CM-174CM;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185CM,只招男生,且英语、数学和物理基础良好。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机场运行、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五、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一)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书费等按照公布的标准收取。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除收取学费外,企业须收取一定的技能培训费
(二)助学措施: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同时,学院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六、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公示及举报
1.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2.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
邮 编:551700
咨询QQ:
微信号:bjzyzjc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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