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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2018年06月29日18:11  北京外国语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课程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为了加快培养国际化、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本行业专业人员的法学水平和业务素质,适应改革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课程研修班。

 

一、招生专业

 

国际法(国际商事交易法)知识产权法

民商法

 

二、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

 

Ø 权威师资中英文授课;

Ø 优质师资力量和外聘教师队伍,其中包括杰出的国内外法院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著名学者,以及国内外著名律所的律师等;

Ø 根据个人情况,制定的个性化课程模式;

Ø 安排旁听法院案件审判和重要法律会议;

Ø 多元化的国际校园氛围;

Ø 渗入式中外文化体验和多语言学习。

 

三、专业课程设置(三个专业共19 门课程,每门均为 2 个学分)

 

1. 法学方法论

2. 高级法律写作

3. 国际法学

4. 国际经济法

5. 国际私法

6. 国际投资法前沿

7. 世界贸易组织法

8. 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

9.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践

10. 著作权法

四、教学安排

11. 商标法

12. 专利法

13.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14. 民法(一)

15. 民法(二)

16. 公司法

17. 证券法

18. 知识产权前沿

19. 全球化与公法问题

 

学习时间两年,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

核。

 

五、收费标准和缴纳

1. 课程阶段进修费25000 元,一次缴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费用;必修课程考试费200 元/门。

 

2.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学费外,还需缴纳论文指导和答辩费

6500 元。此部分费用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六、颁发证书

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修满30 个学分),经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两年者;

 

大专学历,可参加课程研修班课程阶段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附:法学院课程研修班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1.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有资格参加四门题库课程考试题库课考试科目:① 国际公法;② 国际私法;③ 国际经济法;④ 知识产权法和国家水平考试(外国语和法学综合: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

 

2. 在所学专业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即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法律相关的论文,3000 字以上。(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扎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有较强的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1、知识产权法专业:掌握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系统、全面、准确地了解本

专业的研究方向和各门学科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通晓与之相关的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司法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掌握一门外语。

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掌握并能操作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和跨国法律业务。能够胜任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涉外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跨国公司、跨国金融机构、跨国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教学科研部门工作。

2、民商法专业: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深入掌握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理与实务,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独立解决民商事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英语或其他外语,有较强的口语和书面语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其他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科研工作;学位论文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能够胜任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民商事法律方面的实务或教研工作。

3、国际商事交易法专业: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深入掌握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等国际商事交易法律的基本原理与实务,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独立解决国际商事交易法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英语或其他外语,有较强的口语和书面语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其他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科研工作;学位论文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能够胜任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商事交易法律方面的实务或教研工作。

二、培养方式

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实行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三、学习年限

1、2 年。

2、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适当延长;在规定的长时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位的,以结业论。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要求修满30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1、学位公共课:5学分

2、一级学科通开必修课:4学分

须学习2门通开必修课,计4学分;其中一门为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一级学

科通开必修课,计2学分;另一门在其他通开必修课中任选一门,计2学分。

3、专业必修课:8学分

4、专业选修课:12学分

5、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1学分

(二)课程设置

1、知识产权法专业: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期

考核

方式

 

学位公共课

0000101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2

 

 

考试

00001020

哲学原著

1

 

 

考试

00003011

一外英语

1、2

 

4

考试

 

通开必修课

(选两门)

00001030

国际政治

 

 

2

考试

 

法学方法论

2

 

2

考试

 

高级法律写作

1

 

2

考试

 

 

专业必修课

 

专利法

2

36

2

考试

 

商标法

1

36

2

考试

 

著作权法

1

36

2

考试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3

36

2

考试

 

 

 

 

 

 

 

 

 

 

专业选修课

 

知识产权实务

(方向性课程)

 

3

 

36

 

2

 

考试

 

知识产权前沿

(方向性课程)

 

2

 

36

 

2

 

考试

 

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

 

2

 

36

 

2

 

考试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

 

2

 

36

 

2

 

考试

 

全球化与公法问题研究

2

36

2

考试

 

国际税法专题

3

36

2

考试

 

民法学(一)民总和物权)

 

1

 

36

 

2

 

考试

 

民法学(二)合同和侵

权)

 

2

 

36

 

2

 

考试

 

公司法( 中国公司法)

 

2

 

36

 

2

 

考试

 

 

证劵法( 中国证券

法)

 

1

 

36

 

2

 

考试

 

世贸组织法

2

36

2

考试

 

国际投资法前沿

2

36

2

考试

 

国际公法专题

2

36

2

考试

 

国际私法专题

2

36

2

考试

 

 

国际经济法专题

1

36

2

考试

 

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

参加国际、国内会议和三助

 

1

 

 

 

 

 

2、民商法专业: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考试方

 

 

学位公共课

0000101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2

 

 

考试

00001020

哲学原著

1

 

 

考试

00003011

一外英语

1、2

 

4

考试

 

 

通开必修课

00001030

国际政治

1

 

2

考试

 

法学方法论

2

 

2

考试

 

高级法律写作

1

 

2

考试

 

 

 

 

 

 

 

专业必修课

 

民法学(一)(民总

 

和物权)

 

1

 

36

 

2

 

考试

 

民法学(二)合同

和侵权)

 

2

 

36

 

2

 

考试

 

公司法中国公司

法)

 

3

 

36

 

2

 

考试

 

证券法中国证券

法)

 

1

 

36

 

2

 

考试

 

 

专业选修课

 

商标法

1

36

2

考试

 

专利法

2

36

2

考试

 

著作权法

1

36

2

考试

 

 

知识产权实务

3

36

2

考试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

 

3

 

36

 

2

 

考试

 

国际资本市场法律与实务(美国证券

)(方向性课程

 

2

 

36

 

2

 

考试

 

比较公司法英国

公司法方向性课程)

 

3

 

36

 

2

 

考试

 

世贸组织法

2

36

2

考试

 

跨国经济犯罪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2

 

36

 

2

 

考试

 

全球化与公法问题

研究

 

2

 

36

 

2

 

考试

 

国际商事诉讼与仲

 

2

 

36

 

2

 

考试

 

国际公法专题

2

36

2

考试

 

国际私法专题

2

36

2

考试

 

国际经济法专题

1

36

2

考试

社会实践和

 

学术活动

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三助

 

1

 

 

 

 

3、国际商事交易法专业: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考试方

 

 

学位公共课

0000101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2

 

 

考试

00001020

哲学原著

1

 

 

考试

00003011

一外英语

1、2

 

4

考试

 

 

通开必修课

00001030

国际政治

1

 

2

考试

 

法学方法论

2

 

2

考试

 

高级法律写作

1

 

2

考试

 

 

专业必修课

 

国际公法专题

2

36

2

考试

 

国际私法专题

2

36

2

考试

 

国际经济法专题

1

36

2

考试

 

 

国际投资法前沿

3

36

2

考试

 

 

 

 

 

 

 

 

 

 

 

 

 

 

 

 

 

 

专业选修课

 

国际商事诉讼与仲

(方向性课程)

 

3

 

36

 

2

 

考试

 

世贸组织法(方向性课程)

 

1

 

36

 

2

 

考试

 

专利法

2

36

2

考试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3

36

2

考试

 

商标法

1

36

2

考试

 

著作权法

1

36

2

考试

 

全球化与公法问题研究

 

2

 

36

 

2

 

考试

 

民法学(一)(民总

和物权)

 

1

 

36

 

2

 

考试

 

民法学(二)(合同

和侵权)

 

2

 

36

 

2

 

考试

 

公司法(中国公司法)

 

2

 

36

 

2

 

考试

 

证券法中国证券法)

 

1

 

36

 

2

 

考试

 

国际资本市场法律与实务美国证券法)

 

2

 

36

 

2

 

考试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践

 

3

 

36

 

2

 

考试

 

比较公司法(英国公司法)

 

3

 

54

 

2

 

考试

 

跨国经济犯罪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2

 

36

 

2

 

考试

社会实践和

 

学术活动

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三助

 

1

 

 

 

 

五、中期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学习成绩等素质进行考核,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期考核表》。达到规定的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进入开题报告环节。

六、开题报告

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意义、理论依据、资料来源、研究方法、文献综述、

论文框架结构、写作思路等进行论证和审核,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并附课程成绩单。

七、学位论文撰写

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和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撰写:论文一律用中文撰写;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具体要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与文件汇编》中的规定;字数在2 万字以上。

八、学位论文答辩

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提交论文终稿,经指导教师推荐,论文评阅人同意,方可申请答辩。

九、科研创新、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

1、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北京外国语大学”,学校按《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专业研讨会,对于提交论文并发表的比照《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十、培养流程

课程研修班采取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模式。

1、时间安排。具体进程安排如下:

学年

每年9 月-次年1 月(上学期)

每年2 月到7 月(下学期)

一年级

课程学习

确定指导教师

课程学习

二年级

开题

开题报告

三年级

撰写论文实习

1 月 10 日前论文第 1 稿

20 日前论文第2 稿

10 日前论文第3 稿

20 日前提交论文

5 月中、下旬答辩

 

2、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我校法学硕士研究生实行法学院与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共同培养。我校法学院已经与有关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实习基地,同时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来自司法、立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银行、跨国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

3、社会实践培养。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由校内教师、校外导师和有关专家讲授。课程设计和讲授均紧密结合法律实践。

十一、主要课程介绍

1、专利法

以专题的形式,深入探讨专利法的制度,及制度设计之背景和原因,并结合实物操作,以利学生不但明白专利制度是什么,为什么,而且知道怎么用。

2、著作权法

全面并深入讲解著作权法的制度架构以及法律理念,了解新的著作权问题,并熟悉著作权法实务。

3、商标法

考察商标制度的由来、商标法制度的设计理念、世界各国的商标法制度模式及其各自特点,探讨我国商标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演练并熟悉商标制度的实务操作。

4、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掌握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熟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理解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立法背景、法律特点、我国《反垄断法》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支撑理论。

5. 知识产权前沿

在掌握知识产权基本规则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问题展开研究。对基因知识产权问题、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问题、中医药知识产权问题、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问题、传统知识知识产权问题等开展专题研究。

6. 知识产权实务

理解知识产权经济利益实现的实务操作,熟悉各种具体的实践规则。探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在具体产业领域和实体机构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掌握知识产权实际业务的运作方法。

7. 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

一个国家的仲裁在世界仲裁界的地位,不仅关涉到优化本国的投资贸易法律环境,而且也是本国在国际层面综合竞争能力的展现。本课程的内容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简介、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准据法、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临时措施、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异议,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涉及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本课程还将针对国际商事仲裁呈现出的“仲裁机构由传统欧洲型向亚太型转变法律选择,法律适用由传统大陆法系向英美法系转变,呈现出多元化法律适用和选择发展趋势,立法趋势由分布式立法向统一实体法转变”等发展趋势,探讨中国国际民商事仲裁机构的改革方向和

具体改革措施。本课程还将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特殊性包括:在国际商事仲裁工作必然面临着国际层面的竞争;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并存等进行分析。

8.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

本课程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的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制度为重点,通过对具体的资产追回案例的分析,全面探讨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以及资产追回刑事途径和民事途径的程序选择和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9. 全球化与国际市场监管

核心目的是开拓视野,培育全球化眼光,从社会学、经济学、行政学和法学等多角度思考问题,深入了解以宪法和行政法为代表的公法主学基本理论和体系,明确中国的发展与公法变革密切相关;了解中国当代政治经济体制变革与全球化的关系,能够初步理解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当代的重大制度变革,认识行政法治在解决当前中国问题中的功能和作用;运用相关国际法律知识,体会国际法与行政法的相互影响,在全球化视野中分析中国目前公法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制度程序分析并培育学生政策策略分析的初步能力。

课程在讨论分析全球化的基础上运用全球治理理论,从法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背景、行政法学及国际法学等跨专业领域讨论全球化对公法的挑战以及公法对全球化的因应及规范作用,终落脚到以中国入世为标志进入全球化进程后中国公法制度对全球化的回应、变迁以及未来发展。包括全球化与全球治理;政府管制与放松管制及公私合作;新行政法与全球行政法、欧盟行政法;WTO与行政法等专题研究。本课程注重理论基础的培养,与涉外行政法及涉外行政诉讼共同构成本方向的基础。

10. 高级法律写作与翻译

中文各类法律文书的撰写;英文法律文书的撰写;各类合同的起草;各类中英文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学术文献的翻译。

11. 民法

主要集中各国民法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民法总论比较研究、合同法比较研究、财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

12. 商法

商法总论研究;信托法律研究;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投资银行法律业务等。

13. 世贸组织法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议事方式,加入及退出机制等基本制度;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

14. 比较公司法

本课程主要围绕英国公司法与大陆法系国际和地区公司法比较研究展开。授

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公司诉讼、公司并购等。

15. 国际资本市场法律与实务

本课程主要围绕美国证券市场讲授。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PO、MA、PE 等。

16. 法学方法论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作为法学理论研究基础的法学研究方法;作为法律实践基础的法律方法。在法学方法部分,以讲述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研讨法学方法的历史发展和演进;法学方法与其他学科方法论的关系;法学方法与当代中国法学;法学方法的应用和论文写作等内容。使学生通过了解法学方法论的变迁来了解法学思想和学术发展的历程,对研究生学习和硕士论文写作提供基础性指导。在法律方法部分,分析法律实践中经常应用的法律技能和方法,如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内容。通过这部分的学习深入理解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提高法律实践的能力。

17. 国际公法专题

包括国际公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与实践;国际责任制度;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法与中国;国际法的新发展等。

18. 国际经济法专题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等。

19. 国际私法专题

从避免法律冲突的角度研究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的统一实体法规范;研究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域外取证、送达及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等问题;国际商事仲裁;深入探讨中国国际私法。


原标题: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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