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舞蹈教师创编与美育研修班
招生简章(上海第十期)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高学府,拥有大批专家、教授及中青年优秀教师,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秀舞蹈人才。
北京舞蹈学院学院属北京舞蹈学院二级学院,承担着北京舞蹈学院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多年来,服务于广大舞蹈工作者和爱好者,其舞蹈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为满足更多舞蹈学员的需求,北京舞蹈学院学院决定,于2018年在上海开办全国舞蹈教师创编与素质教育研修班,旨在高度契合教育部艺术素质教育政策和实际需求,加强和提高舞蹈教师的创新教学方式、提升编创能力及艺术素养。经研究,在上海举办第十期全国舞蹈教师创编与美育教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2日—17日(12日报到,17日午餐后离沪)
二、目标对象
1、大、中、小学,青少年宫(校外机构)舞蹈教师
2、报名条件:身体无不符合舞蹈专业要求的疾病的学员。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7)急性骨折者。8)近期或曾经等动过较大手术者。9)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及静脉曲张已手术治愈者。10)脊柱侧弯超过4公分。如学生在入学时隐瞒病史,在就读期间发生与原病史相关的意外情况,由本人承担责任。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院卫生所同意,报学院教务部批准后,取消在我院培训资格。
三、课程特色
专家讲座、作品点评、舞蹈专业实践课相结合。
四、拟请专家(以报到通知中实际课程安排为准)
王 伟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副校长
钟 宁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学院院长
周 鹏 北京舞蹈学院学院书记兼副院长
安歌昕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学院副院长
潘志涛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
陈爱莲 第六、七、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舞协副
主席、顾问;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爱莲舞蹈学校校长;北舞客座教授
胡蕴琪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仲盛舞蹈团团长、中国舞蹈家协会
和儿童舞蹈专委会委员、上海舞蹈家协会理事
万 素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创意学院院长
黄豆豆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上海歌舞团艺术总监
李贵霞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高级讲师
五、进修证书
学员按规定修完所有课程后,由北京舞蹈学院学院统一颁发《进修证书》。
六、培训日程
11月12日 全天报到,发放资料;
11月13-16日 开班典礼、学习课程(权威专家讲座)、
教学实践课程
11月17日 结业仪式,发放《进修证书》研修班结束。
七、费用及注意事宜
每人交纳培训费4980元(食宿费用自理,培训费含保险),请
提前汇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阳光创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支行
开户帐户:
报名截止时间10月1日。报到时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提前发至邮箱);两张两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贴报名表、一张制作《进修证书》用)。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1. “阳光少年”活动组委会
报名电话:010—57539561//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ygsn52ni@163.com
2. 北京舞蹈学院学院
报名电话:010-68935861
3. 请到活动官网下载报名表:
北京舞蹈学院网http://www.***.cn
阳光少年活动组委会网阳光少年.中国
北京舞蹈学院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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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10月1日前传真或发邮件至阳光少年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原标题: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全国舞蹈教师创编与美育研修班招生简章(上海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