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试点招收2008年(含)以来残奥会有关项目国际赛事冠军获得者进入本科运动训练专业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免试条件
(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
(二)获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推荐免试资格的注册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
1.曾获2008年至2017年期间残奥会项目国际赛事冠军,赛事包括残奥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残奥会资格赛/积分赛)、国际公开赛(须为残奥会资格赛/积分赛)、亚洲残疾人运动会;
2.竞赛项目:田径、举重、游泳、乒乓球、轮椅网球、射箭、轮椅击剑、轮椅篮球、射击、自行车、赛艇、轮椅冰壶。
(四)残疾类别及级别:肢体残疾,各竞赛项目残疾级别程度具体要求附后。其他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规定的相应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五)生活能够自理,有强烈的学习愿望,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与日常训练。
二、 招生专业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竞技体育基本理论、知识与突出专项技能,能够胜任残疾人运动队、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等残疾人体育相关机构的训练、教学、竞赛、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学习方式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运动训练专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大学期间各学年学习地点均安排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北京体育大学提供相应的专业师资和培养保障。
(三)招生计划
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优秀残疾人运动员10人,不作分省计划。
该招生计划为我校预定计划,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 申报材料
1.《2018年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北京体育大学学习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18年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北京体育大学学习审批表》原件2份,复印件2份;
3.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1份;
5.体检表1份;
6.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 申请程序
(一)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应填写《2018年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北京体育大学学习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18年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进入北京体育大学学习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公章。除应届高中(中专)毕业生外,人事档案部门不得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三)凡残疾人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与注册单位不在同一省份的,申请者务必征得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同意,由省级残联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送达或用EMS特快专递寄送到注册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宣文部。
五、审核推荐
(一)各注册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资格、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将本省所有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申报材料于前统一报送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并初审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申报材料,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报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体育部。
(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体育部应于学校规定日期前将审核合格予以推荐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材料、电子版数据统一报送到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四)北京体育大学负责接收并复核申报材料,通知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来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考核。
六、考核、录取办法
(一)符合要求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考核。
(二)北京体育大学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包括口试和笔试,主要考察残疾人运动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能力。
(三)体检事项:在指定医院统一参加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北京体育大学负责将拟录取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名单及个人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备案。
(五)经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将拟录取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名单在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后,报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七、学费
(一)运动训练专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学费为5500元/学年。(注:如国家政策有变化,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费用届时我校另行通知。
八、其他要求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并审核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档案材料。
残疾人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体育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电话:010-66580115
传 真:010-66580285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电话:010-80471863
传 真:010-80471863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传 真:010-62989047
网 址:http://zs.***.cn
附件:
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免试试点招收
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竞赛项目残疾级别程度
一、田径
残疾类别 |
竞赛组别组 |
级别范围 |
级别分类 |
肢体残疾 |
轮椅竞速组 |
T54级 |
T54 |
投掷组(站姿) |
F35-F38级或者F40级及以上 |
F35-F38 |
|
F40-F41 |
|||
F42 |
|||
F43 |
|||
F44 |
|||
F45 |
|||
F46 |
|||
投掷组(坐姿) |
F55-F57 |
F55-F57 |
|
跑跳组 |
T35-T38级或 T40级及以上 |
T35-T38 |
|
T40-T41 |
|||
T42 |
|||
T43 |
|||
T44 |
|||
T45 |
|||
T46 |
|||
T47 |
二、举重、乒乓球、轮椅网球、游泳、射箭、轮椅击剑、
轮椅篮球、射击、自行车、赛艇、冰壶
项目 |
残疾类别 |
级别要求 |
级别范围 |
举重 |
肢体残疾 |
合格级 |
合格级 |
乒乓球 |
肢体残疾 |
TT4级及以上 |
TT4-TT10 |
TT3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TT3 |
||
轮椅网球 |
肢体残疾 |
合格级 |
合格级 |
游泳 |
肢体残疾 |
S6(含)和SB6级(含)以上 |
S6/SB6 |
S7/SB7 |
|||
S8/SB8 |
|||
S9/SB9 |
|||
S10 |
|||
S3-S5级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S3-S5级 |
||
射箭 |
肢体残疾 |
ARST和ARW2 |
ARST和ARW2 |
ARW1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ARW1 |
||
轮椅击剑 |
肢体残疾 |
A级 |
A级 |
级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级 |
||
轮椅篮球 |
肢体残疾 |
3.5分(含)以上 |
3.5分、4分、4.5分 |
1分-3分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1分、1.5分、2分、2.5分、3分 |
||
自行车 |
肢体残疾 |
C5及以上 |
C2-C5 |
C1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C1 |
||
赛艇 |
肢体残疾 |
PR2和PR3 |
PR2和PR3 |
PR1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PR1 |
||
射击 |
肢体残疾 |
SH1 |
SH1A、 、C |
SH2 (须进行身体功能面试评估) |
SH2A、 、C |
||
轮椅冰壶 |
肢体残疾 |
合格级 |
合格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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