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条件:1、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2、外省市非京籍随迁子女。
二、 航空服务专业和学期教育专业需要进行专业加试,加试时间是2018年7月5、 6日两天。
三、 免收学费政策及助学金政策:
1、 农村户籍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学校免收学费。
2、 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有困难补助的重残疾人子女,享受助学金政策,标准2500元/生·年;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标准1800元/生·年。
四、 招生咨询电话:(010)61201745、(李老师)、(马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