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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12月05日09:14  北京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学位研究生试行办法(讨论稿)》要求,我单位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组织机构

1.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落实招生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李 帅王鲁宁

副组长:董文钧邰永红张 毅

成 员:刘雪峰曹文斌于浩庞晓露强文江宋仁伯 郭翠萍李静媛李立东陈俊红

秘 书:孙洒丽甘玉红 

2.招生考核小组

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申请材料

1.提交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材料。

2.学院补充要求:

(1)外语能力

考生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①全国大学英语 6 级考试(CET6) 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日语等级考试二级;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雅思(IELTS)A类成绩达到 6 分及以上或 GRE 成绩达到 1200 分及以上(新标准 260 分以上);

③ 中国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不低于 60 分, WSK(PETS5)不低于60 分; 

④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的大学及研究机构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上述各项外语水平测试成绩须为2012 年 9 月 1 日之后获得。

若考生未能达到上述标准之一,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加试。

 

三、考核办法

    成立学科专家组,学科专家组根据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趋势和培养要求,采用多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研究潜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考核内容、方式和安排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水平考核为100分。

(1)专业水平(100分

采用PPT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须提前准备10分钟ppt,以备面试时向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

(2)外语水平(100分)

英语:英文自我介绍2-3分钟,现场阅读、翻译、问答等。

(3)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实验考核(30分:材料设计-制备-表征-服役过程中涉及的实验(依据所报方向梯队现场选题)

综合能力(70分):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德

以上(1)(2)(3)的每一门单项考核均需达到及格标准(单项分值的60%)。

 

三、考核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交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参加考核,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录取审批

学科专家组在对考生进行考核后,就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给出考核成绩,各门单项考核内容低于及格分者不予录取。参加外语水平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须同时达到及格分以上方能录取。

材料学院2018年可招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人数62名(不含兼职博导)。本年度材料学院招生计划数为92(含4个联合培养),其中定向数9学院按比例确定各研究室招生名额。学院根据报考导师、考试方式、报考类别,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破格录取,不跨培养单位、不跨一级学科调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后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五、 时间地点安排

请在考前一周参见学院网站公告。

 

六、监督与复议

1.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招生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考核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生复议

考核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 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2506。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主楼314

邮 编:100083

电 话:62332721

传 真:62332506

网 址:http://mse.***.cn/

联系人:孙老师 甘老师

 cly@mater.***.cn

 

 

北京科技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11.24


原标题: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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