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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09月21日20:2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学科特色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促进跨学科的交叉与融合,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和学院自主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凡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免于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基本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包括“非定向”博士生和“委培(定向)”博士生,均按照此工作方案执行,其中通过申请审核制招收的“委培(定向)”博士生招生数不超过总计划招生指标的5%。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各类专项博士招生计划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2、考生的基本情况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为“985工程校、中科院所属研究所的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本科、硕士均为“211工程校的应届及往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期刊论文1(1)以上;

         (4)   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其所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六级425分以上。

         (2)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3)   其他语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发表SCI收录论文(学生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申请发明专利(排名前2)和获得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励等在科研活动中表现优异者,经导师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综合考核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聘任,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导师本人可参与拟招收的博士生面试,但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代替参加。同时作为考核组成员的博导,在讨论自己拟招收博士生情况时,不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需在20171120日17:00之前通过(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含缴费),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申请者需在20171127之前向本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通讯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C805,电话010-82315043) 

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3应届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6)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 

材料1)–(6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 

 :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邮寄复印件即可,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携带原件进行复试); 

2)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与论文检索及分区证明; 

4)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的科研活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初步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学院将于201712月初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另外,根据《北航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相关事宜学院会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一般由笔试和面试环节组成。

笔试考察学生的英语和数理基础(满分200分)。

数理基础是在高等数学、矩阵论、数值分析中三选二(在笔试试卷中标注),数理基础的大纲请见附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不指定教材。

面试主要评价学生的视野、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及培养潜力。

面试内容和形式(满分:200分): 

1)外语水平: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50分)

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专业知识及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50分)

1)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诚信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与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进行。 

                   

四、公示、复议和监督

1、录取过程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l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处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联合组织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复试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在复试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五、其他 

1、每位导师多只能有一位“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

2、“申请考核制”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及所有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3、该招生方案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如果对上述事项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咨询,请发邮件至jinglingshi@***.cn问询(注意先查看学院挂在网上的咨询问题的答复),电话010-82315043

       

     全部申请材料请用A4信封装好,在封皮上写好以下内容

姓名、性别、年龄、报考专业、本科学校、硕士学校、是否定向、现在单位、有无SCI、

是否获国外硕士学位、英语成绩类型及其分数、英语成绩获得时间、联系电话(手机)

注意:封皮上 不能写报考导师 

(已送达的或寄出的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补充封皮内容缺乏信息时和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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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快递寄(或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C座805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100191。

史京玲 (收)               电话:010-82315043            

请快递务必送到办公室,

接收材料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接收材料时间节点11月27日下午17:00之前。

 

 

 


原标题: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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