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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8年03月18日08:45  北京化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8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资格、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参

 

加复试考生的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总分

政治

外国语

数学

专业课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300

45

45

65

65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300

45

45

65

65

 

 

 

 

 

 

 

化学工程

085216

280

40

40

60

60

 

 

 

 

 

 

 

环境工程

085229

280

40

40

60

60

 

 

 

 

 

 

 

 

 

2、对于外校考生的调剂申请,我院接收“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环境科学

 

与工程”、“环境工程”学科的调剂生。所有欲调剂我院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备选。接到复试通知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 月27 日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化学工程楼200(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化学工程楼A201(化学工程专业)

 

化学工程楼A203(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笔试时间:3 月27 日晚18:00-20:00

 

笔试地点:报到时查看化学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

 

面试时间:3 月28 日

 

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化学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

 

.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选择复试科目。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②由档案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应届

 

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学习成绩表。);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

 

印件;

 

6、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

 

7、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前通过微信平台交纳复试费,具体缴费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

 

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为A4 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复印件均留存至各学院。凡提

 

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程序、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笔试与面试考场安

 

排见化学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通知。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军校学员证”)参加复试,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面试时间约 20 分钟(含外国语

 

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考核;大学阶段学习、科研活

 

动、毕业设计情况以及科研能力的考核;侧重考查专业水平、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

 

神等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问题回答或随机提问的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

 

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专业综合笔试内容

 

1、科目一(化工综合 1):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化工原理及综合能力测试;

 

2、科目二(化工综合 2):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物理化学及综合能力测试;

 

3、科目三(环境工程综合):废水、废气、固废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及综合能力测试;

 

化工学科:初试专业课考物理化学的考生专业综合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初试专业课考化

 

工原理的考生专业综合笔试内容为科目二。

 

环境学科:科目三。

 

考生需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系统选择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并在复试报到当天进行现场

 

确认。

 

.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满分500 分。

 

其中:综合笔试200 分,专业面试300 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50 分);

 

总成绩满分为500+500=1000 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3月 29日下午 6点在化学

 

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七.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3 月29 日上午8:00 开始;地点:校医院;需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具体缴费

 

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体检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打印体检表,准备好照片,贴到体检表上;

 

2、空腹,体检前 3天规律休息,清淡饮食,不喝酒,以免影响肝功体检结果;

 

3、体检项目不分前后,可自备早餐、巧克力、糖等,验血后及时饮食避免出现低血糖现

 

象;

 

4、请着衣松散,以便于测血压和内科检查,女生不要穿裙子。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在报到时领取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拟录取考生请于复试后尽快选定导师,

 

并于3 月30 日将《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交至工程楼A208。同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领取

 

调档函(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领取),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

 

寄达我校,我校招办收到档案后,核查无误将于五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2、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n/)上公布的结果

 

为准。

 

3、拟录取考生按照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法中的要求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

 

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寄至我校研招办(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的思想政治情况表将由本科辅导员直接提供,考生无需准备)。

 

4、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招办网站相关下载),由定向就业单

 

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 3月 16日


原标题:2018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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