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18年经济学院硕士只招收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四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情况见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多不超过5年。
三、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是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时间
参见“2018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学生来华留学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申请步骤:
详细申请步骤见“2018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学生来华留学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研究生):请登陆北京大学留学生入学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www.***),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贴照片;
2、高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备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isd.***.cn/;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isd.***.cn/;
6、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1)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不同学科门类 | 汉语水平考试(汉办HSK) | 书写(作文) |
人文、社科门类各专业 | 6级210分以上 | 不低于65分 |
(2) 申请完全采用英语授课的学科专业,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需提交TOEFL(100分以上)或GRE(1300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具体要求请见各英文授课项目的招生简章。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9、申请材料还包括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外,须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
七、申请费用
见“2018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学生来华留学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院系初审
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2018年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到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由经济学院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院系复审的申请人,并在2018年3月上旬发复审通知书。
九、院系复审
经济学院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对参加院系复审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
参加复审的考生应向导师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 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导师组根据复审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选拔,向院系招生委员会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十、录取
留学生办公室于2018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十一、入学时间
2018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十二、学费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学位学费为9.9万元,分两年缴清,第一年缴纳4.95万元,第二年缴纳4.95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缴纳学费。届时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十三、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