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18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
金融硕士项目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为适应和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而重点打造的硕士项目。作为北京大学的品牌专业之一,该项目从2002 年开始招生,历经十六年不断开拓创新,获得蓬勃发展。强大的师资力量、科学的课程设置、引人瞩目的就业前景、的生源构成是该项目的特色。该项目在为期2 年全日制的学习中,教授学生现代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前沿理论与计量分析方法,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挖掘学生的创新潜力,使之能够出色完成金融领域的各项工作。一直以来,在坚持小规模招生的精品化道路上,本项目在课程设置、培养环节等方面不断大胆创新,推行先修课程、模块课程、实践课程和国际课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化、职业化的综合素养。
一、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人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
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1.2017年 10月 16日 12:00至 2017年 12月 8日 12:00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cn/bm/)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成功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后,需自行打印出“北京
大学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
它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3.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1 号楼 107 室,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招生与市场部收,电话:
010-62747014/7015,邮政编码:100871。
4.申请材料须于 2018年 1月 15日前寄(送)达。
5.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 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
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院校正式本科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三年内的外语成绩证明(须为全国性考试)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
行确认;
6)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
家的推荐信;
7)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
8)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
请提供)。
三、申请费用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学生
申请硕士须在网上支付申请费。
请申请人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申请费用与内地
(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具体操作办法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支付系
统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其他币种,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四、初审、复试及录取
1、学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
学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
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专家小组审议
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
合格者将通知复试。
3、复试
(1)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
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
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
准后公示。
录取通知书于2018 年6 月下旬发出。
五、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全日制学习。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共计12.8 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
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6.4 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
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奖学金:按照北京大学2018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研
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入学
新生于2018 年9 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应按
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
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
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课程设置及培养目标
入学新生经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的基础训练后,进一步学习证
券市场、货币金融、国际金融、金融工程等方向的高级专业课程。该项目主要培
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较高应用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金融
学、经济学、管理学、现代计量分析手段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
生既了解国际金融业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践,具备比较强的研究
能力和创新潜力,可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工作。
九、住宿
按学校规定,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
同。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
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10- 6274 7014/6274 7015
电子邮件:admission@gsm.***.cn
网址:http://www.gsm.***.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 号楼107 室,邮编为100871。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cn
网址:http://grs.***.cn
原标题:2018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