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及县镇户籍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城市户籍学生填表并持表到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审核加盖公章,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请经学校部门层层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职资助系统录入,系统通过后将名单上报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同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示无异议后,学生签字确认,资助办整理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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