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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八大员报考流程

  2018年12月03日22:19  湖北新阳职业培训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管理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分工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厅人事处负责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全省考核评价工作;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发展中心”)负责全省考核评价的信息管理系统(含考核管理系统)建设、题库建设、考务组织与协调、证书核发与管理、等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各市州住建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具体管理机构承担本地区标准化考场建设、考生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考务组织、证书发放、等具体管理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二、考核管理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岗位。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考核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考核大纲及参考教材。我省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的内容组织考核。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3、考核科目。每个岗位实行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间)。

(二)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60、女性不超55,身体健康,并具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1年以上从事与本位相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2年以上从事与本位相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专业,3年以上从事与本位相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位相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职及以上,4年以上从事与本位相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10年以上从事与本位相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完成1年职业实践(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岗位的考核。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考核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湖北省建设信息网(www.hbcic.gov.cn),点击“住建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按系统提示注册后,登录“湖北省住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考核申请”专栏行网上。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尺寸130像素Í160像素),图片文件大小30kb以下)、身份、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工作年限明(应届毕业生上传1年职业实践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自主选择参加考核的地区。报考人员选择参加考核地区时,主要以所在企业注册地区为准,如确有不便,也可选择施工项目、户籍(常住地)所在地区。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所选择考核地区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进行网上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即为网上报名成功初审或复审不通过,考生可在考核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补充资料重新报名,但重新填报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每人每批次集中考核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年度内多只能报考两个不同岗位且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四)资格审查

网上名成功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核申请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择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设立的审查点(具体地址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其参加考核的考点。考生在参加考核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审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核的,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具体如下:

1、社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4)参加1年职业实践环节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和实践单位公章)。

(五)考务管理

考核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全省使用统一的考核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由省发展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在各市州设置机考考场,由各市州住建委负责本地区考场的设置和考务管理工作。

1、考核时间。全省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4批次,每季度组织1批次,每年1月底前省发展中心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和湖北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当年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2017年第四季度试行组织1批次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省发展中心在考核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2、考场设置。市州机考考场由市州住建委负责建设,原则上要建设自有机考考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考点,确有困难一时不能自建的,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外单位机考考场,但应按照考培分开的原则,机考考场所在单位不得参与考务管理工作。市州机考考场设置应符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见附件2),经省发展中心审核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市州机考考场和考点一经确定,未经省发展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市州标准化机考考场监控系统应确保在考核期间运行正常,实现全方位无死角全程监控,考核过程中每个考核机位上的摄像头随机至少抓拍3张考生照片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考场监控系统须按照通用视频格式对全程监控视频进行存储,文件名以考核的场次和时间命名,监控视频文件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备查。

3、考务组织。发展中心统筹协调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做好考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的运行管理,及时解决考核管理系统运行的相关问题。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考场的考务管理工作,在考核前5个工作日内完场设置和考务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将考核准备的有关情况向省发展中心报备;考核前1天设置考场标识、提醒栏等,检查考场内机器设置及网络连接是否运行正常;考核当天每个考场应配备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开考前10分钟宣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见附件3),讲解考核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事项,指导考生进行机考的相关操作,如遇问题应及时解决;每场考核结束后,各考点应如实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记录表》(见附件4),报送省发展中心备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现场采集蓝底照片作为办证照片,到指定机位参加考核,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规者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和考核成绩,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将其违纪行为上报省发展中心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考核。

4、成绩确认。采用控制合格率的方法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合格率根据全省每批次每个岗位考核的情况,采取个人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双控的方法,原则上控制在60%当批次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当批次考核不合格的,本年度内可再次报名参加同一地区、同一岗位的考核(年龄超龄等特殊问题除外),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每个年度内多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证书管理

 通过考核的合格人员,由省住建厅颁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一)证书发放及使用

考核合格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合格证书》,并由省发展中心统一印制纸质版《合格证书》,发放到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再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向考生发放。纸质版《合格证书》上设有二维码、信息查询网址,持证人员、企业和管理部门可进入省住建厅网站-我要查询-现场专业人员栏目或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线查询证书相关信息。

(二)证书变更、补办

 《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因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变更证书信息的,可申请变更证书;因证书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更换、补办证书的,可申请补办证书。证书变更、补办后,其二维码信息同时改变,原证书作废。办理变更、补办证书的,由持证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见附件5),提供相关材料,报原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后办理新证书,按证书发放程序发放,同时由省发展中心收回和销毁原证书。持证人办理变更、补办证书需提交下列材料:    1、《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

    2、变更前、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变更前身份证原件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证书变更); 

    3、身份证原件和在市(州)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扫描件(证书遗失);

    4、身份证原件和污损的证书原件(证书污损)。

(三)证书注销

 取得《合格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发展中心予以注销并公告证书作废。

    1、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死亡的;

    5、持证人主动要求注销的。

四、

(一)对象及周期

《合格证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年内参加,通过测试合格的,对其相应的《合格证书》予以延续登记,有效期延续3省住建厅信息管理系统中开设网络专栏,持证人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栏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网络。一人取得多个岗位证书的,每个岗位均应参加。

(二)方式及课时要求

采取网络教学和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每人每期参加学时不得少于40学时。在线测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由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持证人修满规定学时后,向原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申请在线测试,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安排其在本地区机考考场参加在线测试。持证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合格证书》原件,按照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在线测试,经测试合格的,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并加注证书延续登记信息,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在其纸质版《合格证书》上填写延续登记信息、加盖印章,完成延续登记;测试不合格的,在其《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可再次参加在线测试,但多不超过3次。未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及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延续登记,其证书过期作废,信息系统将自动标注。

五、资料管理

考核评价工作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管理、证书发放、等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省发展中心、各市州住建委要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的纸制及电子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并按资料的重要性确定保存时限,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住建委由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明确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的单位、专职人员,按照考核评价的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要加强考核评价各环节的管理,建立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考核评价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七、本细则自2017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

2、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

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记录表

5、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

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流程图

 

附件1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

 

序号

学历层次

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

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

1

土建类研究生本专业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

2

土建类本科

本专业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

3

土建类专科

本专业

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

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

4

土建类研究生相关专业

建筑学(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一级学科)

5

土建类本科

相关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

建筑学、城市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

土建类专科相关专业

城镇规划与管理类、房地产类、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施工、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城镇规划与管理类、房地产类、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施工、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7

土建类中职本专业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土建工程检测、建筑设备安装、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土建工程检测、建筑设备安装、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工程施工机械运用与维修

8

土建类中职相关专业

城镇建设、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电工程建筑施工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电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

 

 

附件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

 

一、考场设备配备要求

(一)网络要求

1、至少每100台考生用计算机和1台考场管理客户机共享一条10M电信光纤。

2、考场管理客户机和考生计算机必须在同一个局域网网段内。

(二)视频监控

除考场管理客户机外,每台考生计算机须配备一个普通摄像头,考场内应安装一台或一台以上全方位云台摄像机,由管理微机控制,可实现本地监控和录像本地存储功能。以保证能够实时监控和回放考场动态。

(三)考场管理客户机

机器用途

 数量(台)

低配置

管理考生计算机

1

(每个考场局域网内只需配一台)

主机:2G内存,80G硬盘,网卡1001000Mbit/S,支持TCP/IP协议

显示器:1719寸液晶显示器(支持1024*768分辨率)

 

(四)考生计算机

机器用途

 数量(台)

低配置

考核终端

(考生计算机)

若干

(建议每个考场的考生计算机不超过100台)

主机:Pentium IV 2.8G以上,2G内存,80G硬盘,网卡1001000Mbit/S,支持TCP/IP协议

显示器:1719寸液晶显示器(支持1024*768分辨率)

(五)软件环境

名称

规格

考场管理客户机

安装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 7

安装应用系统:湖北省现场专业人员考场管理客户端

考生计算机

安装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 7

安装应用系统:湖北省现场专业人员在线考核客户端

(六)其他设备

名称

低配置

二代身份证阅读设备

要求:符合公安部 GA4501GA450标准规范;符合非接触IC ISO14443标准;读卡时间:≤1 大读卡距离:≥50mm;数据通信:RS232USB;供电:通过计算机的USB接口;符合 GB/T 2423-2001标准规定

手机信号屏蔽器

50/机房 标准配置

二、考场建设环境与要求

(一)作业环境

1、考场的温度、湿度的要求。在考场内计算机全部开机运行时,应保障室温夏季不高于30℃,冬季不低于15℃,并根据地区条件适当调整温度,以不结露为准。

2、考场的照明要求。考场内应确保适度的照明条件,但需避免直射显示器屏幕引起眩光,向阳的考场应加装窗帘以遮挡强光。

3、摄像头的向处于背光位置,避免逆光造成监控画面模糊。

(二)物理环境

1、考场的防尘。考场应加强门窗的密闭性能,保持室内清洁和湿度,考生进退场时不能有扬尘。

2、对噪声和振动的限制。技术场地内的噪声应小于68dB,并远离振动源(如高噪声的空调机、风机等设备)。

(三)电磁环境

1、供电系统。考场应具有比较稳定的供电系统,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双路供电系统以使考核不间断进行,还需配备不间断电源,确保所有计算机在运行状态下不少于4个小时(或8个小时)的持续供电。

2、考场应远离强电磁场源(发电机、无线发射机等)。考核进行中应避免开关日光灯、启停排风扇、插拔大功率电器等动作,以减少机房内的电磁干扰。

3、考场静电防护。机房内的工作台、工作椅、地面等材料尽量选用防静电材料,有条件的加装接地装置。

4、考场的防雷。多雷区的考场应考虑加装防雷装置,尤其应注意服务器防护。

(四)其它环境

机房内应加强对白蚁、蟑螂、老鼠等生物的防范措施,尤其是鼠害,应由专人检查及防治。

三、其它要求

1建议提供考核休息室,宜选宽敞教室,供考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举行考前会议、休息,独立设置时可以使用考点办公室。

2配备考核专用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报省发展中心备案,以便考核期间信息畅通。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专人负责对考场标识、提醒栏等进行安排与准备。主要包括以下标识:

1)考场内应张贴横幅。横幅内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字体:黑体,颜色:白色,背景:红色;

2)各考点门口应有明确的考场分布图,张贴在醒目的位置;

3)考点门口至考场路程中需要有明显的路标指示;

4)考场门口应贴有考场门贴,门贴的内容包括考点名称、考场号;

5)考场门外应贴有《考核须知》、《考生名单》;

6)考场内醒目处需张贴“物品指定存放处”标志。

附件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机考考场规则

 

一、考场纪律

1、考生自觉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参加考核。

2、开考前,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现场采集蓝底照片作为办证照片,并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按顺序入场。

3、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外,不准携包、笔、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进场后由监考人员扫描其准考证上二维码后告知其座位号,考生须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5、考生入座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核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

6、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核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7、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考核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核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8、考核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到达考核结束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收卷,考生应按提示安静退场,提前结束考核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9、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有不能坚持考核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0、考核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人员帮助操作考核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11、考生在考核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只允许一名考生暂离考场)。

12、考核过程中,涉及试题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二、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核过程中各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

1、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批次考核资格及成绩,且要求其退出考场,并予以通报:

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

2)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

3)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4)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5)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2、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批次考核资格及成绩,当面告知违纪考生本人,并要求其退出考场。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将其违纪行为上报省发展中心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考核。

1)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2)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3)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4)集体舞弊的行为;

5)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6)恶意操作导致考核无法正常运行;

7)严重扰乱考核秩序,危及考核工作人员安全。

附件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机考考场记录表

 

考核时间

 批次,第 场,     分至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缺考人员

(登记姓名)

考场情况记录

 

(对考核过程中发生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如考核中计算器或系统故障,***考生进行转移机位,转移后需考生本人确认签字;***考生作弊或违反考场规则,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成绩;其他异常或突发情况等)

监考人员签名:

考务管理员签名:

填报市州: 填报时间:   

附件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原证书岗位号

 

申请变更、补办原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现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市州住建委意见

 (盖章)

   

省发展中心意见

(盖章)

   

附件6

2018年八大员报考流程


原标题:2018年八大员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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