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附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
2018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青年项目
申请者须是
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未承担过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
、面上项目
申请者须是
196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
2
项。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若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
1
次;若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目前有在研省教育厅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如项目于今年年底结题,可以申报。
3
、杰青项目
申请者须是
197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其他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杰青项目申请者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在科研成绩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2
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
1
项国家“
863
”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
973
”、科技支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
(
2
)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
JCR
,以中国科学院小类分区为准)一区的期刊发表至少
1
篇第一作者论文,或
JCR
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至少
5
篇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
JCR
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
3
)作为前四位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4
、同一申请者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项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有在研教育厅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鼓励与支持未曾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申请人申报省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省杰青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
863
”、“
973
”、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计划项目、以前三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作为前二位完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请各院、系、部、各附院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对使用已通过其他渠道获批立项内容重复申报及其他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学校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三、申报及时间要求
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推荐(青年基金项目
14
项;面上项目
14
项;杰青
1
项)。请拟申报人下载申报书,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之前,由所在部门填写汇总表后将纸质版(不需提交附件材料)一式
2
份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
bykyc2012@***
,不接受个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王其一
彭
勇
科研处
2017
年
6
月
8
日